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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遗失声明

下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权利人:薛伟伟

不动产坐落:富仁镇渭兴村东二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号(或不动产权证号):陕(2016)周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120334号

编号:NJQ202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