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JT202500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2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周至县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2楼47号窗口
联系方式:029-87113784
|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尚村镇尚村村民委员会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周至县尚村镇尚村 | 610124106200JB00001W00000000 | 11443.45 | 工业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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