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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他项权证遗失声明

下列房屋他项权证因抵押权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下列房屋他项权证作废:

1.抵押权人:陕西平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利人:李翠

不动产坐落:周至县工业路中段周至县人民医院职工住宅楼A幢11903室

他项权证号:2015-A773

公告编号:202413

2.抵押权人:陕西平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利人:李俊峰

不动产坐落:周至县工业路金周御园4幢20502室

他项权证号:2013-A354

公告编号:202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