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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向社会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统计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局编制了《周至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周至县人民政府”网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县统计局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包括本局的机构设置和基本职能,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工作动态,统计分析,网上办事,以及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统计公报、统计分析)等。

(二)公开形式

周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ouzhi.gov.cn/);

(三)公开时限

各类主动公开的信息将在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统计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负责对信息进行加工或者其他处理。

(一)申请接收渠道

1.网上提交。

申请人可登录“周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依申请公开”页面(http://www.zhouzhi.gov.cn/xxgk/ysqgk/1.html)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本局一般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

(二)申请处理

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尽可能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为提高办事效率,建议申请人“一事一申请,一题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机构

周至县统计局办公室负责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办公地址:周至县二曲街道老城东街37号政府大院6楼;

联系电话:029-87123639;

传真号码:029-87123639;

邮政编码:7104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周至县统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