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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招商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快速、准确获取周至县招商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周至县招商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周至县招商服务中心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中心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规章文件

主要包括:由本县制定的规章以及各行政机关发布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招商引资工作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

4.业务工作

招商引资工作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招商活动开展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招商引资工作统计信息等。

6.其他

主要包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以及行政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渠道

1.“周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ouzhi.gov.cn/);

2.报刊、广播、电视;

3.通过有关资料查阅;

4.线下公开地址:周至县招商服务中心(西安市周至县老城东街37号),联系电话:029-87123885;

5.通过本单位政务新媒体公布,政务新媒体账号:周至招商微信公众号;

6.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周至县招商服务中心(西安市周至县老城东街37号),联系电话:029-87123885。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注意事项

1.依申请公开制度仅限于公众申请获取某些政府信息,信访、投诉、举报等诉求请通过其他法定途径提出。

2.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周至县招商服务中心信息公开申请表》(详见附件),申请表可在招商服务中心综合科领取。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途径。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二)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在招商服务中心综合科现场填写申请表,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联系电话:029-8712388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地址:周至县老城东街37号

2.信函提交

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申请。采用EMS、挂号信等邮寄方式的,以本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采用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的,以本机关与申请人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来信请寄: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老城东街37号招商服务中心综合科(收),同时须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710400。

3.网上提交

申请人可登录“周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依申请公开”页面(http://www.zhouzhi.gov.cn/xxgk/ysqgk/1.html)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1.本机关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条例》规定的其他答复形式。

办理期限: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办公地址:周至县老城东街37号;

联系电话:029-87123885;

邮政编码:7104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周至县招商服务中心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