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机关事务工作和后勤体制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研究制定全县机关事务工作的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镇(街道)、县级部门机关事务工作。
(二)负责组织实施县级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制定县级机关后勤服务项目标准。
(三)研究制定县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机关集中办公区房屋清查登记工作;负责办公用房的规划、建设、配置、租赁和使用管理服务保障工作。
(四)落实县级机关集中办公区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承担县级机关集中办公区住房制度改革及危旧住房改建项目相关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全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工作,参与研究拟订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工作。
(六)贯彻执行有关公务用车管理、改革工作的规划和政策,拟订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承担全县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工作。
(七)组织拟订县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安全保卫、应急预防、人民防空有关制度、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组织实施县级机关集中办公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八)承担全县重大专项工作以及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县级机关集中办公区人防设施、水电气暖、环卫、绿化、餐饮、会务、通讯、交通安全、车辆管理等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县级机关集中办公区爱国卫生及其他社会事务工作。
(九)承担县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后勤保障服务管理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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