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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终南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周至县终南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镇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条例》的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通过西安市周至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本政府产生的信息,发布机构职能类信息,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信息,部门预算、决算类信息,安全生产信息,工作动态信息等各类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1年度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终南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部门按规定按时公开各类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终南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西安市周至县人民政府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同时在周至县终南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宣传栏进行纸质公开,及时更新,确保政府信息的准确性、实效性。

(五)监督保障机制

在上级信息公开工作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进一步建立健全终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但在其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二是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新媒体使用率不高。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强化学习培训工作,提高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让各部门及时公开工作信息,此外还要提升我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活动,集中运用微信、广播等多种媒介和形式,开展全方位的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镇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