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
2、执行和发布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预算。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
3、推进本行政区域内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4、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增加农民收入。做好植树造林和水土保持工作,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5、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推进政务、村务公开。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安全生产、公共安全、动物免疫和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6、组织制定镇村建设规划,加强镇村公共设施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加强辖区内土地利用的管理和耕地保护,制止和查处集体土地上乱搭乱建的行为。
7、加强本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安全、质量、农产品质量等市场监管工作。依法做好工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8、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高公共管理服务能力。组织开展就业培训、社会保障服务。发展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事业,提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信息服务,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9、加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和司法行政工作,调解民事纠纷,接待上访群众,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突发群体事件。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10、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工作。
11、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财政所):主要承担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组织、统战和群团等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镇财政财务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土地管理所):制定并实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商贸流通、动植物防疫、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气象公共服务与灾害防御等工作。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负责对辖区内土地利用的管理,加强耕地保护,制止和查处集体土地上乱搭乱建的行为。承担生产经营、集体资产管理土地流转、水利水保、科技推广、就业创业以及畜牧兽医等具体服务工作。
(3)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民政、社会保障等综合性事务。负责防汛抗旱、社区建设、拥军优抚、民族宗教、老龄、残疾人等工作。协调社会事务相关工作。负责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工作。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反邪教、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等工作。
(4)公共事业服务站(社会保障服务站)承担就业培训、社会保险、救助、福利服务等工作。负责镇道路管护、环境卫生、供水供电等公共服务工作。承担辖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做好工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5)宣传科教文卫办公室:主要承担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宣传、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计生等工作。负责公共教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镇人大、纪检、监察以及人民武装部、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章程设置,日常工作确定人员负责。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立足全县发展大局,服务协调县委、县政府工作,加强环境治理和秦岭生态的保护,营造生态宜居环境。全面掌握信访问题,创建和谐社会环境,推进民生改善,提高居民幸福指数。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有7个,包括:
|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1 | 青化镇人民政府 |
2 | 青化镇财政所 |
3 | 青化镇林业工作站 |
4 | 青化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5 | 青化镇社会事务服务所 |
6 | 青化镇文化广播电视卫生服务站 |
7 | 青化镇计划生育服务站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36人;实有人员67人,其中行政30人、事业36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8591281.7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91281.73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5.4%,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及相关项目费用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591281.7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91281.73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5.4%,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及相关项目费用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591281.7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91281.73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5.4%,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及相关项目费用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91281.73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0301)2706473.35元,较上年增加,原因是工资结构调整和人员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302)100000元,较上年增加100000元,原因是项目变化。
(3)信访事务(2010308)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50000.00元,原因是项目增加。
(4)群众文化(2070109)1295969.45元,较上年增加,原因是工资结构调整和人员增加。
(5)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支出(2080199)822455.53元,较上年增加,原因是工资结构调整和人员增加。
(6)其他计生服务支出(2100799)406922.9元,较上年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
(7)事业运行(2130104)788571.65元,较上年增加254400.00元,原因是工资结构调整和人员增加。
(8)事业机构(2130204)815689.36元,较上年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
(9)其他扶贫支出(2130599)30000.00元;
(10)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119901)80000元,较上年增加80000元,原因是项目变化。
(11)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2130705)1476280元,较上年增加,原因是人员变化。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91281.73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2566572元,较上年增加,原因是工资结构调整和人员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74596.5元,较上年减少,原因是压缩开支;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1476280元,较上年增加,原因是人员变化;
4、2019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1、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2、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30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公务接待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20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591281.73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419706.5元。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镜)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3、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见附件内容)




陕公网安备 61012402000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