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周至 专题专栏

周至县厚畛子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周至县厚畛子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条例》有关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和部署, 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大力提升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管理工作水平,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2021年度主动公开的78条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人事任免类信息占2条,规划计划报告信息5条,统筹城乡事业发展类5条,科教文卫事业建设类信息占36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占15条,其他主动公开类信息15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1年度,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部门按规定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政策法规等信息。进一步通过电子监察平台,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的信息量、完整性、时效性、准确性等进行监察,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厚畛子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两种渠道开展。一是在西安市周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全文电子化公开;二是在周至县厚畛子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宣传栏进行纸质公开。

(五)监督保障机制。

在上级信息公开工作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进一步健全完善厚畛子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存在问题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信息公开不够专业。

为做好我镇信息公开工作,我镇将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是密切关注社会舆论热点,根据群众的需求,不断改进工作,更好地服务群众。

二是加强网站自查,及时发现公开内容不足之处,及时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镇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