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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翠峰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为目的,以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为重点,切实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

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表现,主动公开本政府信息。2023年通过西安市周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财务预算公开、民生、公共安全、教育信息公开等各类消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本镇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1.深化公开为主线,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由镇主要领导牵头,党政办统一集中管理,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和监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全年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任务目标,具体措施以及责任落实情况。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对外联络和督促各站办所落实信息上报任务等工作。

2.加强业务学习为辅线,推动政务信息公开规范报送。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模式,督促各委办落实信息上报任务的同时,及时反映有关重大活动、工作进展等情况。

3.提升创新公开为载体,拓展政府信息公开领域延伸。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新形式,积极拓宽公开渠道,设立网络舆情员,通过新媒体处理网友意见建议,开展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的延伸和发展,同时做好村务公开的各项工作。

(四)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镇公开政府信息依托西安市周至县人民政府网站为第一平台,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实效性。

(五)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我镇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因地制宜建设公开专区。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确、及时、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完善专区打造。针对我镇政务公开专栏设置不够醒目的问题,为进一步构建实用又新颖的政务公开专区,紧扣“惠民、便民、利民”原则为群众提供良好的政务公开服务;三是加大线上公开维度和力度。充分运用政府网站、电视媒体、手机报、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围绕财政预决算、重大工程建设、突发事件、办事服务指南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大公开力度,扩大主动公开的信息量。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受理、答复机制,畅通工作渠道,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四是提高标准,及时公开。持续落实政务公开常态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和主动回应力度,把群众关心的政策和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政民互动的作用,继续提升全镇政务公开水平;五是加强学习培训与指导。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工作例会,加强交流,积极开展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业务指导,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镇2023年未出现因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