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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翠峰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翠峰镇地处西南塬区,距周至县城15公里,下辖18个行政村,65个自然村,110个村民小组,6788户,2.88万人,总面积53平方公里。以猕猴桃、杂果为主导产业。目前猕猴桃面积12000亩,苗木花卉面积8340亩,杂果面积5560亩。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社会管理职能

1.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保障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利;

2.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突发性事件,调节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

3.根据乡村社会的需要,组织制定和推动落实经农民认可的乡规民约,构建和谐的乡村社会等。

(二)发展经济职能

1.组织制定本乡镇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地域产业特色;

2.组织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包括政策环境、硬件环境、社会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3.通过推动和引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指导农村生产,提高农村生产组织化程度;

4.加强信息服务,密切本地农产品的市场衔接,促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

(三)公共服务职能

普及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繁荣农村文化,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加强农民思想道德教育,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等,组织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应,实现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四)基层建设职能

1.抓好农村党组织建设,包括乡镇党委、村党支部领导班子的推荐与选配,农村党员的发展和管理,党员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等;

2.抓好村委会班子建设,依法指导和帮助组织好乡村基层组织和社区自治,为落实公民在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民主权利创造条件;

3.抓好农村思想建设,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倡导乡村社会文明新风;

4.抓好民主集中制建设,敞开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建立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机制。

(五)部门机构设置

本部门下设行政编制机构1个,事业编制机构6个。现有在职财政供养人员68人,其中:公务员24人,事业人员44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机关及下属6个事业单位。

序号单位名称
1翠峰镇人民政府
2翠峰镇财政所
3翠峰镇水利水保站
4翠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5翠峰镇社会事务服务所
6翠峰镇文化广播电视卫生服务站
7翠峰镇计划生育服务站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人员编制68人,实有人员68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31人;行政人员24人,工勤人员、事业人员4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8人。

四、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镇经济发展平稳

通过全镇上下不懈努力,截至11月底,2018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千万元,财政收入完成9.2万元,2018年我镇人均纯收入达11770元,人民幸福指数明显提升。

(二)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效

全镇总人口7035户27718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77户7832人,其中已脱贫户数1669户,6571人,在册贫困户408户,1261人,2018年拟退出贫困户369户,1161人。全镇贫困发生率均不高于1.2%。

翠峰镇农林社区移民搬迁147户477人,截至2018年10月入住99户,其余48户目前仍在进一步宣传动员中,已有39户启动装修,9户还在动员。如果不受天气影响,计划12月底全部入住。

自2016年以来,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与精准扶贫工作相结合,大幅度提高了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补助标准和改造标准,房屋工程质量和抗震方面起到很好的效果。2018年危房改造任务76户。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通过领导包抓责任制,有效推动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完成。

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脱贫攻坚文件精神,积极落实“八个一批”相关政策。产业发展推动精准扶贫,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要求,一是加大产业帮扶力度,落实帮扶资金138.4万元,涉及贫困户329户(在册贫困户234户,已脱贫户<享受政策>95户)。二是集体经济产权改革稳步推进。目前,下宝玉村、陈家村、清河村、东红村已全面完成集体产权改革,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并投入运营;三是技术培训服务,以“扶智、扶技、扶业”为重点,积极开展产业培训,上半年共开展培训15次,参加培训贫困户750余人次。四是电商带动,在全镇2077户贫困户中推广电商销售模式,每村至少一户电商经营户,有效解决了部分贫困户农副产品难卖问题。五是落实助农保险,为207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购买了160元“助农保”,提高了贫困户发展产业、抵御自然灾害的抗风险能力。六是发放退耕还林补偿金54549元。七是发放生态补偿金43756.46元。

就业帮扶:目前已就业的建档立卡户共1862户4005人;其中已就业的在册贫困户共333户591人;公益专岗安置人员共20人,特设公益性岗位共41人;帮扶单位解决就业19人;保洁员解决就业4人。

教育帮扶:全镇在册贫困户中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均享受了贫困学生生活补助资金、营养改善计划等政策;在校幼儿园学生18人,均享受到750(元/年)生活补助费用。

危房改造:2017年危房改造191户,其中C级112户,D级79户;2018年全镇C、D级危房共76户,其中C级9户,D级67户,截至目前,危房改造户已全部入住。

健康帮扶:全镇共有卫生室18所,在编村医共32人,建档立卡贫困户2077户7832人,已全部购买新型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患病1020户1312人,患大病15人,患慢病(老慢支、高血压、糖尿病)895户1085人;其中在册贫困户408户1261人,患病272户389人,患大病12人,患慢病239户311人;已脱贫户患病748户923人,患大病3人,患慢病652户774人。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77户,7832人,对在册贫困户发放慢病小药箱408个,每户小药箱内含绷带、棉签、碘伏、体温计、创可贴各一份,发放健康扶贫险告知书2077份,发放慢病报销政策宣传单、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单、宣传手册、用药指导意见单、四重保障报销告知书、“一站式”报销流程图等共计2万余份,组织开展各类扶贫政策宣传活动150余次。

兜底保障:全镇低保户271户823人、五保户59户5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低保户231户686人、五保户57户57人,在册贫困户中低保户117户341人、五保户32户32人;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共72人,享受一级护理补贴82人、二级护理补贴110人,在册贫困户中60人享受残疾补贴。

信访维稳:目前共接到“周至县12345便民服务热线”交办的扶贫相关事件共6件,均已对所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回复。

驻村帮扶:协调落实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达979.9万元,户帮扶资金达25.22万元。

(三)抓党建促脱贫建立长效机制

我们要以党建统领全局、以脱贫攻坚为抓手,镇村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认清脱贫攻坚工作的严肃性、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深刻认识到要打好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必须立足于更高的政治站位,统揽全局,统一部署,时刻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较真碰硬,勇往直前。

一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意识。按照新时期对党建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建立健全了党员“三会一课”制度,职工学习制度等。利用党员“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学习,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凝聚力、战斗员力进一步提高。

二是党员教育不断提高。全镇11个村都开展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全镇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三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是做好示范带头。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教育监管,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严格执行各项廉政规定。二是加强案件查办。切实注重发挥纪委监督责任,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培训。采取案例分析、实地参观、定期汇报、谈心谈话等多种有效措施,提升警示教育培训质量。

四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完善反腐倡廉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五是继续深化推行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六是每个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全年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事件。

(四)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我镇于2017年11月份向县委组织部申请对新联村、五联村、下宝玉村、东肖村四个村两委班子提前换届,2018年3月依次开展了村级两委会换届工作,登记选民22797人,实际参加选举17215人,参选率75.5%。选举产生村支部委员45人,其中新当选委员11人,连选连任34人,书记11人,其中新当选7人。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共49人,其中主任11人,副主任19人,村主任有5人连选连任,副主任有6人连选连任。截至今年5月29日全镇的11个行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完成。

(五)农业生产发展建立长效产业机制

我镇猕猴桃总面积4400.25 亩,杂果1164.78亩,苗木花卉3802.508 亩,粮食种植10068.7 亩,我镇农业生产以猕猴桃、苗木为主导产业,今年由于受倒春寒,影响我镇猕猴桃大面积受灾,我镇党委、政府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将村民损失减少到最低,为了提高村民收入,我镇党委、政府积极鼓励村民种植猕猴桃、苗木、杂果。

(六)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我镇辖区内共有学校6所,加油站1家。我镇安全生产工作方面进行每周一巡查,每月一大检查的方式,对辖区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七)建设美丽乡村、助力乡村振兴

在“美丽乡村”创建中,我镇以县级“美丽乡村 文明家园”示范村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翠峰自然、人文、生态资源,依托翠峰山森林公园的优势,围绕生态旅游、休闲养生、青山文化等三大板块,着力打造农林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为旅游产业发展壮大奠定基础。一是桃花源小镇建设正在实施中;二“脱贫攻坚”“传统文化”利用广播、宣传牌等各方面进行广泛宣传;三适逢青山古会深入开展文艺下乡普法宣传活动;四2018年3月21日翠峰镇农林村被评为十佳美丽乡村,在西安农民节开幕式上受到了表彰;五2018年3月22日,“周至县第二届十里花海旅游文化节”在翠峰镇农林村隆重举行,省内外知名旅游协会、新闻媒体、旅行社以及市民群众600多人齐聚一堂,赏美景、品美食、话发展,引爆秦岭北麓春季休闲赏花新热潮。

(八)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家园

1、我镇对“散、乱、污”企业进行综合整治。翠峰镇联合市场监管局、环保局、公安特警、电管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共计100余人,由镇党委书记杨堪平及政府镇长丁卫鹏带队,对陈家村7家染纸作坊、官村1家染纸作坊、马家庄村1家塑料加工作坊、官庄村1家塑料加工作坊进行违建点实施拆除。按照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产品的标准予以关停取缔。出动车辆10余辆,清理违法生产设备5辆。

2、按照县卫计局下发关于农村无害化厕所提升改造工程的文件要求,我镇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工程截至目前完成任务50%。

3、“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拥有天蓝、地绿的美好家园,是每个人的梦想。在重视生态环境的同时,我镇积极组织学习《环境保护条例》等环保知识。在依靠政府加大环境治理保护力度的同时,必须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这既符合现阶段我国国情,更是彻底改善生态环境的根本,全民动手,保护生态环境,就要形成从我做起、从身边事做起的局面。

(九)秦岭北麓违建工作进行全面彻底整治

根据秦岭北麓违建要求,组织镇村干部及时对我镇秦岭北麓保护区内5280个点位,13类项目进行了排查统计。成立两个违建拆除分队,对东红十字违建和八家村农家乐饭店进行拆除。此次拆除行动共出动大型机械5台、车辆8台、镇村干部100余人次,拆除面积400㎡,随后对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对海子沟秦塬苗寨违规建筑进行拆除,拆除面积700㎡;拆除梵音圆违建100㎡,拆除青山农家外围80㎡。

五、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收入总计12453800元,较上年减少3286255.95元,减少20.87%,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2)2018年度支出总计12453800元,较上年减少3286255.95元,减少20.87%,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2、2018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124538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51500元、利息收入2300元。

3、2018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2453800元。

(1)基本支出共计支出6949000元,较2017年增加998204.05元,增加16.77%,主要是人员增加,工资、经费增加。

(2)项目支出共计支出5504800元,较2017年减少4284460元,减少43.76%,主要是村基础设施、生产发展减少,经费减少。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451500元,较上年减少3286268元,减少20.88%,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减少,项目减少。

(2)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451500元,较上年减少3286268元,减少20.88%,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51500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20700元。包括:行政运行2969000元,较上年减少258200元,减少8%,减少原因为人员调动,人员退休,财政事务761700元,较上年增加197100元,增长34.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经费增加。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78900元,较上年增加201700元,增长72.7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经费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5900元,较上年增加255900元,增长47.3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经费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40600元,较上年增加199000元,增长45.06%。

(5)节能环保支出380000元,较上年增加38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

(6)城乡社区支出1330000元,较上年增加291700元,增长28.09%。

(7)农林水支出4822700元,包括:事业运行826600元,较上年增加214000元,增长25.8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经费增加。农村公益事业支出270000元,较上年增加170000元,增长170%,原因是新增项目。水利行业业务管理476300元,较上年增加188700元,增长65.6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增加、经费增加。防汛支出20000元,增长100%,原因是新增项目。扶贫支出1026800元,较上年减少5115200元,减少83.28%;农村综合改革支出2203000元,较上年减少116000元,减少5%。

(8)交通运输支出85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451500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包括:

(1)人员经费6400300元,较上年增加1185000元,增长22.7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54103.62元,较上年增加788503.62元,增长16.5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46171元,较上年增加396471元,增长88.16%,主要原因是决算分类口径不同,导致增加。

(2)公用经费5464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46400元,较上年减少186944元,下降25.49%,主要原因是减少开支;

(3)项目支出5504800元,较2017年减少3816200元,下降40.94%,主要是扶贫、生产发展等项目减少。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0元,支出0元,结转结余0元,较上年无减少468300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本单位今年无此预算。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实际支出322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元;公务接待费2200。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和2017年度,其中: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2017年持平,当年无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无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元30000,与2017年持平,与当年预算无增减,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2170元,与2017年持平,比当年预算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会议费支出36000元,与2017增加360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扶贫会议的开展和培训及各个业务部门会议的开展和培训。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504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4.2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6400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4.39%,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有减少,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000元,用于购买日常办公电脑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指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3)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培训费等。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6.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7.国有资本经营:是指以国有资本为经营和使用对象,在保证国有资本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对国有资本的运作,取得国有资本增值、实现最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活动。国有资本经营侧重于经营性国有资本,国有资本使用侧重于非经营性国有资本。

8.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附件:周至县翠峰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