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周至县翠峰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翠峰镇地处西南塬区,距周至县城15公里,下辖11个行政村,65个自然村,110个村民小组,6788户,2.88万人,总面积53平方公里。以猕猴桃、杂果为主导产业。目前猕猴桃面积12000亩,苗木花卉面积8340亩,杂果面积5560亩。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一)社会管理职能
1.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保障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利;
2.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调节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
3.根据乡村社会发展的需要,组织制定和推动落实经农民认可的乡规民约,构建和谐的乡村社会等。
(二)发展经济职能
1.组织制定本乡镇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地域产业特色;
2.组织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包括政策环境、硬件环境、社会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3.通过推动和引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指导农村生产,提高农村生产组织化程度;
4.加强信息服务,密切本地农产品的市场衔接,促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
(三)公共服务职能
普及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繁荣农村文化,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加强农民思想道德教育,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等,组织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应,实现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四)基层建设职能
1.抓好农村党组织建设,包括乡镇党委、村党支部领导班子的推荐与选配,农村党员的发展和管理,党员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等;
2.抓好村委会班子建设,依法指导和帮助组织好乡村基层组织和社区自治,为落实公民在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民主权利创造条件;
3.抓好农村思想建设,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倡导乡村社会文明新风;
4.抓好民主集中制建设,敞开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建立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机制。
二、2020年度工作任务
立足全县发展大局,服务协调县委、县政府工作,加强环境治理,营造生态宜居环境。全面掌握信访问题,创建和谐社会环境,推进民生改善,提高居民幸福指数。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 序 号 | 单 位 名 称 |
| 1 | 翠峰镇人民政府 |
| 2 | 翠峰镇财政所 |
| 3 | 翠峰镇水利水保站 |
| 4 | 翠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 5 | 翠峰镇社会事务服务所 |
| 6 | 翠峰镇文化广播电视卫生服务站 |
| 7 | 翠峰镇计划生育服务站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到2019年底,本部门下设行政编制机构1个,事业编制机构6个。现有在职财政供养人员79人,其中:公务员24人,事业单位人员55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预算总收入9334782.25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收入9334782.25元。较2019年预算收入增加1190899.25元,原因为工资结构调整,新增项目。
2020年预算总支出9334782.25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支出9334782.25元,较2019年预算支出增加1190899.25元,原因为工资结构调整,新增项目。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9334782.2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334782.25元,较2019年收入预算增加1190899.25元,原因为工资结构调整,新增项目。2020年预算支出9334782.2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34782.25元,较2019年预算支出增加1190899.25元,原因为工资结构调整,新增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334782.25元,较2019年收入预算增加1190899.25元,原因为工资结构调整,新增项目。2020年预算支出9334782.25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34782.25元,较2019年预算支出增加1190899.25元,原因为工资结构调整,新增项目。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334782.25元,按照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标准,核定2020年支出预算9334782.25元,具体为:
(1)行政运行(2010301)2453672.29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302)60000元;
(3)财政运行(2010601)589126.46元;
(4)群众文化(2070109)788998.72元;
(5)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支出(2080199)859967.99元;
(6)其他计生服务支出(2100799)834043.56元。较上年增加24609.96元;
(7)节能环保支出(2110901)100000元;
(8)事业运行(2130104)933859.32元;
(9)水利行业管理(2130304)776113.91元;
(10)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2130705)1859000元;
(11)信访事务(2010308)50000元;
(13)其他扶贫支出(2130599)30000元;
3.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34782.25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01)6690772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02)970406.25元,包括办公经费、“三公”经费等。公用经费按年人均5000元核定,车辆运行费按每辆车每年30000元核定,较上年无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1673604元,包括遗属人员、六十年代退职人员各项补贴和其他补助。
4.支出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34782.25元,其中: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2730538.5元;
(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492656.25元;
(3)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4437983.5元;
(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1673604元。
(四)“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20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30000元,较2019年减少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元,较2019年无变化。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本部门公用经费安排375250元,较2019年增加35250元,主要原因为新增11人,缩减办公经费总数的5%,增加经费35250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项目。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周至县翠峰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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