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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峰镇2016年决算

一、周至县翠峰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周至县翠峰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镇党委职责: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的决定和命令;负责对街道办事处实施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负责街道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负责街道干部工作;负责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和街道机关支部的建设;负责对村、社区工青妇群众组织的领导;负责街道党的统战工作;负责村、社区和机关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街道武装部工作及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镇政府职责:受县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具体为:指导、帮助村、社区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它工作;负责本辖区村、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执行本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社会事务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文化、卫生、安全生产等行政工作;负责维护本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配合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以及办理县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

(二)周至县翠峰镇人民政府决算单位构成

周至县翠峰镇人民政府设行政单位1个。在职人数63人。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单位名称单位性质
1周至县翠峰镇人民政府行政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批复01表—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批复02表—收入决算表

(三)批复03表—支出决算表

(四)批复04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批复05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批复06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批复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批复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表

周至县翠峰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元

单位名称

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小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

周至县翠峰镇人民政府3217003000030000
2170

补充资料: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6年度本单位组织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 个; 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6年度根据全市公车改革安排,我单位进行了公车改革,年末1辆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有关情况:2016年度公务接待累计13批次 ,公务接待累计50人 。

三、周至县翠峰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7784452.95元。包括:

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80000元,本年收入7704452.95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72165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收拨款30000元,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收入。

(3)其他收入2287.95元,为利息收入。

2、支出总计7784452.95元。包括:

(1)基本支出 4455492.95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3634477元,日常公用经费788728元。

(2)项目支出3328960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3)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2170元,其中,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73元,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30000元,同比增加214%,变化原因为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后,我镇保留1辆公务用车 ,车辆运行经费预算定额由10000元调整为30000元。2015年招待费2280元,2016年招待费2170元,同比减少5%。变化原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备注:我单位2016年度无政府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