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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板房子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之规定,现向社会公布周至县板房子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和部署,以便民为民、公开公正、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镇主动公开了领导信息、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财政预决算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板房子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板房子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委办按规定按时公开各类信息,切实发挥政府信息的作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我镇主要依托西安市周至县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并在板房子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宣传栏进行纸质公开。

(五)监督保障

一是在县级信息公开工作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板房子镇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加强业务培训。二是不断强化信息公开保密性监督检查,确保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需提高。二是相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掌握不到位,为工作开展带来不便。

下一步,我镇将加大培训力度和沟通力度,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活动,集中运用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平台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镇2022年未出现因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