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应急管理局有以下内设机构,具体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内务、文电、重要文稿起草、办公自动化、信息、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督办、机关安全、后勤服务、外事管理、干部教育培训、会议组织、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年度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统筹协调机关各科室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工作制度并督促落实。(负责人:赵晓强 联系电话:029-87151201)
(二)督查考核科。负责中省市县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重大部署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和迎检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督查巡查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平安鼎创建与考核、安全生产事故统计上报、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公众知识宣传普及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和协调落实县安委会工作机制,编制全县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分析相关行业领域和镇(街)安全生产形势并研究提出相关措施建议;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镇(街)安全生产、组织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协调督促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工作。承担县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人:王博 联系电话:029-87151356)
(三)应急指挥科。负责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落实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承担事故灾害信息报送、预警、发布工作;负责应急预案启动,现场指挥开展各类灾害事故的抢险救灾、应急救援和指挥调度工作,指导镇(街)各类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现场的综合协调与保障工作,衔接驻地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指导审查协调各部门专项应急预案、镇(街)应急预案和重点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负责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县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省、市应急示范点创建、县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应急演练工作,指导各镇(街)、各单位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按照上级指挥部门要求,调集有关物资、装备和应急救援力量,承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发布和公众知识宣传普及工作。承担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人:李斌 联系电话:029-85197721)
(四)安全生产基础科(政策法规科)。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应急管理系统“放管服”改革、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应诉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方面的改革发展工作;综合协调相关行业和领域县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督促、指导、协调、参与工矿商贸领域一般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承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关人员教育培训和考试工作。(负责人:王博 联系电话:029-87152766)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全县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督促、指导、协调、参与危险化学品领域一般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人:郭亮 联系电话:029-87151213)
(六)防汛抗旱和火灾防治管理科。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全县森林火灾、水旱灾害防治和综合监测预警、综合风险评估、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工作;制定全县防汛抗旱和火灾综合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人:郭友卿 联系电话:029-87151203)
(七)地质灾害救援和地震防治管理科。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监督实施防灾减灾法规、规章及技术规范,指导开展综合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全县地震和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演练的组织实施及灾情速报工作;负责组织地震灾害防治、应急救援、综合监测预警、安全性评价管理、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地震监测台站观测环境的保护及观测设备的维护工作。(负责人:陈继升 联系电话:029-85174225)
(八)救灾保障和规划财务科。负责救灾捐赠、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县级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县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固定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承担减灾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人:胡青山 联系电话:029-85108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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