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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卫生健康局内设机构及职责

周至县卫生健康局有以下内设机构,具体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信息、档案、保密、宣传、信访维稳、接待、计划生育、市民热线办理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组织、指导和管理;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和卫健系统人员出国(境)的政审等工作;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人:郭囝,联系电话:029-87111946)

(二)财务科

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大型医疗装备配置的初审和上报工作;协助管理有关政府采购工作,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议;指导、监督全县卫生健康经费的管理使用;负责系统单位基本建设和维修改造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后勤保障、节能减排及医疗废水处理管理工作。(负责人:张抗震,联系电话:029-87110760)

(三)体制改革科

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贯彻中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提出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和建议;组织推进全县公立医院、镇(街)卫生院综合改革工作,协调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组织开展医改工作监测、评估和绩效考核。(负责人:赵坤,联系电话:029-87119881)

(四)医政医管科

拟订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规划、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措施;负责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拟订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临床护理、医院药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全县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负责医疗机构行风建设工作;协调、指导、监督医疗纠纷处理;负责医联体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基层单位医疗废物的处置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重大医学科技成果转化;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医学教育和医学继续教有,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实施全科医生培养,组织指导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和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开展交流合作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妇幼健康发展规划,落实妇幼卫生健康技术服务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人:袁亚娟,联系电话:029-87121161)

(五)公共卫生科

拟订全县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与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防控体系,防止、控制疾病的发生和疫情的蔓延;组织对重大传染病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综合防治;开展疾病监测,做好预警预测,实施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措施;负责传染病疫情信息的报送工作;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配合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和卫生队伍建设、服务能力评价工作,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统筹协调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负责人:王雅林,联系电话:029-87112846)

(六)法制监督科

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组织查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市场等违法行为;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计划生育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开展卫生健康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开展贯彻法律法规情况调研评估;负责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协调工作;负责组织重大处罚事项听证,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和机关学法用法工作,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指导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社会办医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人:辛国团,联系电话:029-87116289)

(七)药政药物科

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及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果,拟订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措施,指导协调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以及短缺药品监测预警,落实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政策并协调实施;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县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建议。(负责人:赵小金,联系电话:029-87117251)

(八)中医药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拟订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管理中医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教育、科研工作;监督实施中医疗机构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县中医医疗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中医药行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继承、发展中医学术,做好中医药学术传承,发挥中医药特色,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组织开展中医药交流合作。(负责人:郭智安,联系电话:029-85188238)

(九)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方面的政策建议,贯彻落实完善生育、流动人口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政策;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警和评估研判,承担人口形势、人口流动和家庭发展状况的监测工作,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相关制度,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承担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承办县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负责人:宣憬噫,联系电话:029-8711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