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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工业、信息化、通信业、信用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工业、信息化、通信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信用体系建设相关规章、标准,并组织实施,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和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提出优化工业布局、产业结构的政策建议;监测分析全县工业、信息产业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工业运行中生产要素的综合协调;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加强工业应急管理、指导行业安全和质量管理,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全县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工业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投资合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境内外重大项目的投资合作工作;组织开展与规模型企业、集团和境内外知名机构投资战略合作;按照产业规划和功能布局,负责全县重大招商项目的选址调整和流转工作;负责全县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项目的营销、包装、推介和宣传;组织有关部门规范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合同,并进行政策把关。

(四)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负责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事项。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目标责任考核,负责整治、改善投资环境,以及投资环境评价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对违反产业规划和招商引资秩序的事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负责招商引资活动的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估工作。

(五)组织拟订全县机电、化工、冶金、煤炭、轻工、纺织、医药、食品、包装、建材、黄金行业及商业、加油站(点)、再生资源的行业规划和行业政策,实施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负责新兴产业的政策研究、产业规划、产品开发等工作。

(六)参与县属国有企业改革政策的制定,负责改革实施工作;参与研究发展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研究提出全县国有工业、商贸、物资流通企业财产监督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国有工业、商业、物资流通企业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改制方案的审核,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指导县属企业的管理、扭亏和减负工作。

(七)负责中小微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的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拟订促进中小微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协调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亲商助企工作;指导工业产业园区布局规划,促进工业园区健康发展。

(八)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信息化、电子商务推广以及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工作;负责信息共建共享互通机制建设,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

(九)负责推动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系、协调和引导县级相关部门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监督和管理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和信用服务市场,推动和规范信用服务业发展;组织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十)组织拟订全县商品流通和生活服务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商品流通、物资流通和生活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加强商业流通体制改革,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业、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流通企业节能减排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加强电子商务应用发展,推动流通产业转型升级。

(十一)培育完善城乡市场体系,指导批发市场、城市商业网点和商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依法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承担组织实施全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应急管理,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培育限上商贸企业,促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

(十二)拟定全县会展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大力发展会展经济,牵头负责在我县举办的重大会展活动的统筹协调和服务保障;对全县会展业实施行业管理、监督指导。

(十三)负责机关及所属企业人事劳资工作;归口管理县属工商企业、物资流通企业及全县中小企业;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企业职工职业道德教育,指导企业精神文明建设。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与有关部门职责分工

1.县投资合作和经济贸易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协调电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的建设工作,为数据资源管理与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创新提供保障。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县信息化发展和数字经济工作;负责拟订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督促实施;负责信息安全、数据安全保障工作。

2.关于农贸市场建设管理相关职责分工。县投资合作和经济贸易局负责编制《周至县农贸市场网点规划》《周至县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标准》,对全县农贸市场网点建设和提升改造进行跟踪监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在编制城市规划特别是新建区规划时,加强农贸市场规划布局工作。对老旧城区的农贸市场规划布局,要与旧城改造、违法建筑拆除工作相结合,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合理规划布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农贸市场经营者主体资格审批和日常监管,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交易秩序。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全县蔬菜早市、便民市场等规范管理,并对农贸市场周边乱停乱放行为进行整治。

3.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相关职责分工。县投资合作和经济贸易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县投资合作和经济贸易局负责拟订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酒类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4.关于发展物流业职责分工。县投资合作和经济贸易局负责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产业政策,统筹协调物流业发展相关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参与物流业发展规划拟订,承担道路货物运输监管及城市配送有关工作。县公安局负责物流业治安管理,依法侦办物流领域犯罪和案件。物流业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强配合,健全完善协调机制,共同做好物流业发展工作。

5.县投资合作和经济贸易局行政审批及其关联事项划转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实施标准化审批;县投资合作和经济贸易局提供审批标准,同时负责事中事后监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投资合作和经济贸易局建立审管互动和信息双向反馈机制,确保审批和监管无缝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