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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水务局主要职责

周至县水务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水务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水务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二)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拟订全县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全县水利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

(三)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拟订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指导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全县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再生水利用及污泥处置的相关工作。指导镇(街道)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再生水利用及污泥处置的相关工作。

(六)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工作,调处镇(街道)、部门、公民、法人间的水事纠纷;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七)负责全县水行政管理工作,对全县水利工程建设进行行业监督和管理;提出县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供水有关行政管理工作;审查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研究提出有关水价格的建议。

(八)组织指导对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和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全县重要河流、水库、水生态的治理、开发和保护;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和跨镇(街道)重要水利工程;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九)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管理县属已建成水利工程和灌区;指导村镇(街道)供水水源管理和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水土保持治理以及水土流失预防、监测和监督执法工作。

(十一)负责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承担县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水务行业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三)负责水利科技与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水利科研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负责水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监督实施;负责水利信息化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县水务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水务局行政审批及其关联事项划转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实施标准化审批;县水务局提供审批标准,同时负责事中事后监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水务局建立审管互动和信息双向反馈机制,确保审批和监管无缝对接。

2.与县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防汛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统筹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