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水务局有以下内设机构,具体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文秘、机要、保密、档案、统计、信访、值班、社会综治、安全生产、接待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机关目标责任考评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水务系统宣传(负责人:刘宁,联系电话:029-87151974)。
(二)水利业务科
负责全县水利、水电、水保、城乡供水、水资源项目方案的审批及水利建设项目验收工作;负责水利、水电、水保、城市供水、农村水利等相关业务工作; 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负责水灾害防御工作;负责水利建设计划的编制,综合统计年报编制及上报的各类业务报表工作,组织水务系统有关业务技术培训、技术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水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监督实施;负责水利志、水利年鉴的编撰工作;负责全系统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初评管理工作(负责人:刘建国,联系电话:029-87150783)。
(三)财务科
负责水利行业各类项目资金的管理、筹集和使用,对所属单位的财务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负责局系统政府采购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决算工作;负责制定年度财务收支计划;负责局机关行政经费的管理使用,负责水利行业各种政策性收费的管理使用;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组织系统财务人员培训(负责人:陶丽莉,联系电话:029-87153608)。
(四)项目管理科
负责全县水利项目计划、立项、方案申报和监督检查、跟踪管理工作;负责征集、编制建立管理全县水利工程项目库;对全县水利工程情况进行普查造册登记;负责全县重大、重点专项水利工程项目的编制、申报、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水生态修复治理工作(负责人:路岑之,联系电话:029-87153264)。
(五)水政水资源科
负责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管理和保护;组织编制水资源开发利用、水资源保护等有关专业规划;组织制定水量分配、调度方案;组织开展城市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工作;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全县自备井的管理;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指导局系统的普法工作;负责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调处镇(街道)、部门、公民、法人间的水事纠纷;负责全县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再生水利用及污泥处置的相关工作,指导镇(街道)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再生水利用及污泥处置的相关工作(负责人:陈显峰,联系电话:029-87153974)。
(六)河湖长制工作科
负责研究拟订全县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计划、方案、建议和相关工作管理办法;协调督办各级河湖长确定的事项;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组织实施河湖长制考核、督察、验收、信息共享、培训、宣传等工作;负责县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人:宋博,联系电话:029-8513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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