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安全、保密、统计、档案、信访、接待、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拟订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负责全县审计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报账、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县级内部审计制度,对全县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负责人:裴佳楠,联系电话:029-87111835)
(二)审理稽核科
负责审计稽核工作;负责对审计机关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对审计项目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审理意见;承办审计业务会议、审计项目撤点验收会议;负责审计整改工作,对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审计结论性文书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起草审计结果公告,起草审计方面规范性文件;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核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和审计法律法规的政策咨询,以及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审计专家库和中介机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负责人:雷美乐,联系电话:029-87112089)
(三)审计整改科
负责审计整改事项的跟踪督促和检查验收并提交整改结果,对整改不到位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提出责任追究意见;负责衔接审计线索移送、审计结果会商、审计结果公开等工作;负责起草县人大审计整改工作报告。(负责人:王科泉,联系电话:029-87124300)
(四)电子数据审计科
负责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负责对有关部门和县属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负责人:李沛,联系电话:029-87111835)
(五)财政审计科
组织审计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预算的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对县财政或受上级审计部门委托对税务部门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受委托审计金融机构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起草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的审计报告,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负责人:王海青,联系电话:029-87112089)
(六)行政事业审计科
组织审计县级有关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县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授权的各种专项资金和行业部门;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组织审计全县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负责人:曹随厚,联系电话:029-87112069)
(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组织审计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监督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合法性;审计与投资建设项目有关的建设、设计、采购单位的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负责人:李沛,联系电话:029-87114589)
(八)经济责任审计科
负责对县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领导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审计县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负责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承担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人:任小武,联系电话:029-87112083)
(九)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审计科(负责人:王伟,联系电话:029-87112019)
负责审计农业农村、水利、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乡村振兴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负责对自然资源管理、利用、开发、保护和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等情况审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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