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具体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起草规范性文件及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政策咨询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培训等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民政系统法制教育、宣传和培训;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评工作。(负责人:王官成 联系电话:029-87116261)
(二)计划财务科:负责机关财务、统计、劳动工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民政事业财务管理工作及所属事业单位基建投资、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拟定本级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检查监督镇(街)民政事业费使用情况;负责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人:杨德宏 联系电话:029-87121355)
(三)社会救助科:拟订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规划;拟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教育资助、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救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工作;参与住房、教育、司法等救助相关工作;指导全县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负责人:马康 联系电话:029-87111844)
(四)养老服务科: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及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养老体系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标准;负责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社会慈善、社会捐助、群众互助等社会捐助活动;指导养老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负责人:高启原 联系电话:029-87120233)
(五)老龄工作和社会组织管理科:统筹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落实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承担各类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审批、执法监督和执法检查,负责社会组织党建及培育引导工作。(负责人:王争展 联系人电话:029-87118458)
(六)社会事务科:拟订全县行政区域和地名规划;负责镇(街)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组织管理县内地名命名的考察、报批工作;推广并监督标准化地名使用,组织管理地名标志的设置和更新;负责管理和统计全县行政区划和地名资料,编制全县行政区划图;组织、指导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县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和边界争议的调处;落实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负责婚姻登记信息管理、违法婚姻的查处工作;负责殡仪馆、公墓、殡仪服务机构等殡葬设施建设管理。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负责人:周根科 联系电话:029-87123960)
(七)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负责人:任茹 联系电话:029-87120233)




陕公网安备 61012402000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