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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教育局内设机构及其职责

周至县教育局有以下内设机构,具体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监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中央、省、市、县教育重大事项督办落实;负责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电、印鉴、机要、档案、保密、接待、信息、政务公开、报刊征订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执法监督、应诉工作;负责教育史志编纂工作;负责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负责协调督促落实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负责人:张创军,联系方式:029-87111075)。

(二)组织宣传科。负责学校和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学校和局属单位领导干部的推荐、考察、考核、任免、管理、培养、培训及领导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轮岗工作;负责指导学校意识形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教育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校园(单位)创建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工作;负责党委直属党支部的党组织建设和局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人:李杰,联系方式:029-87156489)。

(三)人事科。负责拟订各类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教师师德建设、继续教育、教师培训、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学校的机构编制、教师招聘、人事调配、教师交流、工资福利、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教师“评优树模”和教师违规违纪处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外国专家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教师队伍骨干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人:张创军,联系方式:029-87151251)。

(四)基础教育科。负责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工作;拟订义务教育工作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义务教育、特殊教育课程设置、教材使用及审核工作;指导义务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教育改革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负责“控辍保学”工作;负责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和初级中学毕业证书验印工作;负责普通高中教育工作,指导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教育改革工作;制订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教材使用及审核工作;负责义务教育学区划分工作;负责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验印工作;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和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指导学校德育工作;指导理论课、思想品德课教材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教育、校外教育、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做好劳动教育、环保教育、科技教育和教育系统双拥工作;协助做好教育督导评估(负责人:刘锐,联系方式:029-87152382)。

(五)财务管理科。负责拟订教育经费使用计划的筹措政策和管理办法,统计并监测教育系统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教育系统专款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经费预算、决算的编制、实施、审核和监督;负责协调各类教育经费的等措、使用和审核;负责教育行政性和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教育事业统计、调查与信息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固定资产及设备配置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教育教学设施装备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人:秦雷,联系方式:029-87151801)。

(六)规划建设科。负责编制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年度计划和建设项目管理;负责教育结构调整、学校布局总体规划工作;负责审核公办教育机构的设置、撤销、合并工作;负责教育改革发展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政府和企事业办学改制的调研、审核等工作(负责人:赵晓强,联系方式:029-87150113)。

(七)体卫艺科。负责教育系统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负责学生体育竞赛和大型体育活动、大型文艺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指导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方面的课程建设与科研工作;指导学校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负责人:解凯周,联系方式:029-87150062)。

(八)安稳信访办。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安全教育工作;制定教育系统安全教育及预防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并组织实施;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督查;协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校车安全、校园反邪教、反恐、禁毒、防溺水、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督查工作;协调指导涉及稳定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教育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人:王永刚,联系方式:029-87150533)。

(九)教育督导室(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根据省、市教育评估指标体系制订全县教育督导工作制度、计划、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对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各镇(街)“双高双普”合格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巩固提高及实施素质教育进行督导、评估、验收、复查;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进行督导评估和质量监测;承担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人:李树录,联系方式:029-8715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