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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及职责

周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以下内设机构,具体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信息宣传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党建、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工作;负责机关服务保障工作;负责部门年度预决算编制、会计核算、经费结算、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负责机关财务管理;负责所属单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负责机关人员劳动工资工作。(负责人:魏斐,联系电话:029-87112329)

(二)综合规划科。组织研究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全县宏观经济形势;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及政策建议;拟定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县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生产力布局建议;拟定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特重大自然灾害恢复重建规划编制;承担全县统一规划体系建设,统筹规划编制立项;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统筹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关中平原城市群、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等发展规划实施;负责跨区域经济合作交流相关工作,推进西部大开发、关中协同、西咸一体化发展工作;推进全县重点领域综合发展治理;综合研判全县消费变动趋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以工代赈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统筹推进全县脱贫攻坚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扶贫领域相关工作。(负责人:庞菊靜,联系电话:029-87119786)

(三)体制改革科。指导协调推进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拟订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协调推进全县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责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相关工作,拟订全县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成果的总结提炼和推广复制工作;负责全面创新改革任务考核评估。(负责人:周敏超,联系电话:029-87119787)

(四)投资管理科。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工作;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目标、政策及措施;拟定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协调推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组织项目申报中省市投资,提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建议;指导全县招投标工作;参与下达城市维护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负责全县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的政策指导;负责编制全县重点项目、PPP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县重点项目前期研究,统筹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承担PPP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人:牛爱敏,联系电话:029-87119785)

(五)环资能源科。拟订全县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贯彻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关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监测和分析能源行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负责重大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布局和能源储备统计工作;拟订并协调全县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措施,落实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和任务;拟定县级能源储备政策及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石油、成品油、天然气收储轮换计划,落实有关计划和指令;统筹全县能源结构优化,供需平衡,落实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和任务;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区域内电力设施、电能和石油天然气管道(除城镇燃气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处理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指导电力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负责人:邱学果,联系电话:029-87119035)

(六)社会发展科。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县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县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协调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负责起草军民融合创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中军民融合改革任务的组织实施与协调推进,指导试点单位开展军民融合改革任务的探索研究;负责组织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中军民融合改革政策的研究及落实工作;统筹协调驻地军工单位、民参军企业开展全面创新改革工作。(负责人:杨惠丽,联系电话:029-87119783)

(七)经济发展科。研究提出全县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相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统筹衔接工业产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高技术产业、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产业融合发展的规划、政策和建议;组织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重大示范工程;监测研判全县市场及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商品总量平衡调控、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有关工作;协调推进“三个经济”发展;研究提出全县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参与财政、金融政策的研究制定;按分工承担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相关工作;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布局;组织拟订全县创新创业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促进双创科技研发平台的建设,促进企业降低成本;负责协调特色小镇建设工作。(负责人:尚雪,联系电话:029-87119082)

(八)成本监审科。负责落实国家及省市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监测县级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动态,制定价格应急预案,分析研判价格走势;负责重要节假日、重大突发事件时期实时价格监测;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对省、市下达的有关种植业、养殖业的生产成本及相关经济指标进行调查与核算,汇总上报生产成本与收益情况;负责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成本调查、测算和监审工作;负责对经营者提供的成本水平进行合法性、真实性调查;负责协调处理价格争议和纠纷。(负责人:辛剑,联系电话:029-87123289)

(九)价费管理科。负责落实中央、省、市重要商品价格政策;负责落实国家住房价格政策,保障性住房销售价格和租金标准制定管理工作;负责商品价格政策咨询、宣传及业务培训; 组织召开重要商品价格调整听证会;指导开展商品价格管理相关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服务价格和收费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教育、交通运输、旅游、养老、殡葬、环保、停车服务、物业服务、中介服务等服务价格标准和收费改革措施;制定县管范围的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服务价格和收费政策咨询、宣传及业务培训;组织召开重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负责全县涉企乱收费清理整顿工作;负责全县收费统计工作;负责价格认定工作。(负责人:解芳,联系电话:029-87113750)

(十)粮食管理科。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储备规划和计划的建议,拟定县级储备粮的规模、布局以及收购、轮换、动用计划和建议;研究提出全县粮食供求总量平衡,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贯彻落实粮食收购政策,指导协调全县粮食购销、产销和政策性粮食供应工作;承担全县粮食监测预警和粮食应急有关工作,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归口管理粮食有关统计工作;负责粮油仓储企业备案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粮食流通、加工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负责投资项目管理;承担粮食流通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推动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有关工作;承担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指导监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仓储设施管理政策和制度,负责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工作,指导粮食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拟定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政策执行情况,负责查处重大粮食违法案件;指导粮食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开展粮食流通和库存监督检查工作,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负责人:杜玄通,联系电话:029-85172360)

(十一)物资储备科。拟定县级物资储备政策、规章制度、储备规划、总量计划、规模布局方案和收储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和总体发展规划;负责全县物资储备统计和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县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负责投资项目管理;承担全县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拟定全县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及有关政策执行情况,负责查处重大物资储备违法案件(联系方式:029-85172360)。

机关党的机构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