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有以下内设机构,具体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综合性文字材料组织起草和审核工作;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维稳、督办、接待、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人员奖惩和考核等工作;负责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工作;牵头组织开展扶贫帮困工作;牵头组织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后勤保障管理服务工作;牵头组织城市管理方面的监督检查和综合考核工作;承担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局系统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人:王明军, 联系电话:029-87152455)
(二)计划财务科。负责编制城市管理方面的建设维护年度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部门年度财政预算、决算;负责工程合同和预决算审查管理;负责局系统政府采购的审核和报批;负责局系统内控制度建设管理、经济财务统计工作;负责全局项目的招投标管理;负责局机关非税收入的管理;负责城管执法装备购置、更新等工作。(负责人:金美玲 , 联系电话:029-87156636)
(三)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科。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管理;监督城市公共厕所、果皮箱及保洁员道班房等城市环境卫生配套设施管理工作;指导城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的社会组织建设和市场化运营工作;参与编制环卫设施设置的专项规划工作;指导环卫工人的管理和权益保障工作;牵头扫雪除冰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和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填埋场、热解气化站、压缩站等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收费工作。(负责人:梅稳兵 , 联系电话:029-87156635)
(四)园林绿化管理科。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综合管理;拟定公园、广场和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代征绿地的监督管理;负责园林绿化的价值认定;组织实施日常城市公共区域街景布置;组织落实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园林绿化保障工作;负责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巩固提升工作的组织协调,牵头组织复审迎检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公园、广场和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年度计划,拟定专项建设方案;负责公园、广场和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建设;负责城市绿道、公园、绿地广场、林带、道路绿化、立体绿化、花田花海等建设工作。(负责人:杨晓斌 , 联系电话:029-87154122)
(五)广告牌匾和建筑垃圾管理科。负责组织拟订户外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和标准;负责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牌匾标识设置和管理工作;协调开展户外广告公益宣传工作;负责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建筑垃圾的排放、运输、消纳和资源化综合利用;负责建筑垃圾清运市场秩序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全县出土拆迁工地和建筑垃圾清运的扬尘治理工作。(负责人:侯满红, 联系电话:029-87154032)
(六)执法监督科。组织起草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负责城市管理和城管综合执法政策研究;负责局深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负责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和执法队伍管理;组织查处跨区域案件、重大案件和管辖权有争议的案件;负责对城管执法队伍存在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负责城市市容秩序管理;制定城市市容秩序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临街建(构)筑物外观容貌秩序整治;指导和组织开展城市道路两侧、公共广场临时设施设置、经营促销、沿街“九乱”等影响市容秩序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人行道机动车停放、蔬菜早市、便民市场等规范管理;指导和组织“门前三包”、出店经营及流动商贩的规范管理;负责监督指导全县范围内违法建设的制止、查封施工现场、处罚、拆除等具体执法工作;负责全县违法建设行政执法工作督导和考核;协助县委、县政府做好违法建设执法工作;协调规划部门做好违法建。(负责人:何勇,联系电话:029-87156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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