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王锋
职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
职责:
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人居环境、乡村振兴、秦岭北麓生态环境整治;负责路长制、河长制、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行政审批、营商环境;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及其他工作。分管环卫科、提升科、垃圾分类办公室、环卫所、垃圾填埋场。
简历:
王锋,男,汉族,1972年8月出生,陕西周至人,1990年3月参加工作。




陕公网安备 61012402000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