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马召镇枣林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北泉巷与环城北路交叉口南50米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B-ZZ-2023-0502
项目名称:马召镇枣林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92,9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马召镇枣林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792,9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92,9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1792900.00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92,900.00 | 1,792,9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附件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马召镇枣林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库〔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马召镇枣林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提供2020或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到日前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到日前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7.企业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提供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8.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9.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2日至2023年05月1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北泉巷与环城北路交叉口南50米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3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周至县北泉巷与环城北路交叉口南50米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23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周至县北泉巷与环城北路交叉口南50米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周至县马召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马召镇东火村12组
联系方式:135*****1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周至县北泉巷子与环城北路交叉口南50米
联系方式:182*****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工
电话:182*****868




陕公网安备 61012402000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