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 西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周至分站 联系电话:029-87151671 |
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情况 | 一、年产6万吨纸板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陕西汇鑫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陕西中京建工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陕西大成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存在问题的移送单: 1.未编制钢结构专项施工方案; 2.未编制卸料平台专项施工方案。 以上存在问题施工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周至县城建监察大队作出处罚款3千元整(3000.00元)的行政处罚。(陕西省建设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周城罚字〔2023〕第CF068号) 二、惠秦工业制造产业园(一期)(建设单位:陕西惠秦印务科技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陕西中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陕西达顺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存在问题的移送单: 1.未编制钢结构专项施工方案。 以上存在问题施工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周至县城建监察大队作出处罚款3千元整(3000.00元)的行政处罚。(陕西省建设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周城罚字〔2023〕第CF0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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