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期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陕西省委办、省政府办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若干措施》(陕办发〔2021〕15号)、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省委平安办《关于印发〈陕西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陕政法字〔2025〕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现将“周至县淳风路(工业路至二曲路)及二曲路(石桥路至淳风路)微改造项目”信息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周至县淳风路(工业路至二曲路)及二曲路(石桥路至淳风路)微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周至县淳风路(工业路至二曲路)及二曲路(石桥路至淳风路)段
建设工期:根据本线工程特点及工程筹划,建设总工期6个月
规模及内容:项目包括道路改造(路面病害处理、路面铣刨后加铺等)、人行道改造、交通工程、排水管道改造(沿街商铺和企事业单位雨污水错接改造)及完善城市家具等附属设施(交接箱外立面装饰、垃圾桶、不锈钢坐凳、井筒及雨水口提升改造等。
建设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约为资683.47万元,资金来源为2026年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拟实施项目还有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对本项目有何诉求,以及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意见。
1.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估单位提出项目相关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风险的防范及化解的个人意见。
3.建设单位、评估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三、公众反映意见的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估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提出意见。
四、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陕西万睿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尚鹏辉
联系电话:13992069687
建设单位:周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浩
联系电话:029-87111028
电子邮箱:1784275903@qq.com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周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15日




陕公网安备 61012402000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