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住建局11月份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浏览次数:次
| 索引号 |
2023-006870 |
发布日期 |
2023-12-05 15:23 |
来 源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内容概述 |
周至县11月份质量安全监督信息情况如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西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周至分站联系电话:029-87151671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情况年产6万吨纸板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陕西汇鑫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陕西大成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存在问题:灭火器不足,临时用电箱无巡查记录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7条第1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7条(法律条款),周至县城建监察大队作出处罚款2万元整(2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
发布时间:2023-12-05 15:23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周至县11月份质量安全监督信息情况如下:
|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 西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周至分站 联系电话:029-87151671 |
质量安全行政 处罚情况 | 年产6万吨纸板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陕西汇鑫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陕西中京建工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陕西大成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存在问题:灭火器不足,临时用电箱无巡查记录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7条第1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7条(法律条款),周至县城建监察大队作出处罚款2万元整(2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陕西省建设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周城罚字〔2023〕第CF081号) |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