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2年周至县广济镇、司竹镇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K座5层5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JSZC2022-022
项目名称:2022年周至县广济镇、司竹镇高效节水灌溉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202,9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济村项目区(600亩)):
合同包预算金额:1,714,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供水管道工程和下水道铺设 | 广济村项目区(600亩)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14,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
合同包2(马村项目区(1200亩)):
合同包预算金额:3,449,6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供水管道工程和下水道铺设 | 马村项目区(1200亩)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449,6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
合同包3(马坊村项目区(1700亩)):
合同包预算金额:5,039,3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3-1 | 供水管道工程和下水道铺设 | 马坊村项目区(1700亩)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039,3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济村项目区(600亩))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
(8)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调整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合作机构联系名单的通知》(市财发〔2015〕4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合同包2(马村项目区(1200亩))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
(8)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调整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合作机构联系名单的通知》(市财发〔2015〕4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合同包3(马坊村项目区(1700亩))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
(8)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调整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合作机构联系名单的通知》(市财发〔2015〕4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济村项目区(600亩))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缴纳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或2021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水利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8.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9.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10.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合同包2(马村项目区(1200亩))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缴纳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或2021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水利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8.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9.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10.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合同包3(马坊村项目区(1700亩))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缴纳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或2021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水利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8.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9.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10.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9日至2022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K座5层5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21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周至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地址:周至县城仙游路2号
联系方式:15902916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华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K座5层501室
联系方式:029-822957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29-82295711




陕公网安备 61012402000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