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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关于遴选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
实施基地及主体的公告

为确保周至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现面向全县公开遴选项目实施基地和实施主体,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我县从事猕猴桃或粮食种植3年以上的涉农企事业单位、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规章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近3年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约记录。

二、申报条件

(一)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1.猕猴桃科技示范基地1个:猕猴桃种植面积50亩以上,以我县猕猴桃主导品种翠香为主,地块平整、集中连片、交通便利、灌溉条件好、配套设施完备,具备长期稳定性与可持续增长能力。技术力量强,有能力根据项目需要开展观摩展示、技术培训等活动,能承担起对周边地区的技术、信息服务任务。

2.粮食科技示范基地1个:吨粮镇(尚村)除外,粮食种植面积500亩以上,全程机械化作业,地块平整、集中连片、交通便利、灌溉条件好、配套设施完备,具备长期稳定性与可持续增长能力。技术力量强,有能力根据项目需要开展观摩展示、技术培训等活动,能承担起对周边地区的技术、信息服务任务。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1.猕猴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5个:猕猴桃种植面积20亩以上,地块平整、集中连片、交通便利、灌溉条件好、基础设施较好。技术力量强,具备示范带动能力。

2.粮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5个:吨粮镇(尚村)除外,粮食种植面积100亩以上,全程机械化作业,地块平整、集中连片、交通便利、灌溉条件好、基础设施较好。技术力量强,具备示范带动能力。

三、申报程序

1.有申报意愿的涉农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申报资料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报名。

2.报名结束后,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查阅申报资料、开展实地考察,择优遴选确定实施基地和主体并予以公示。

3.实施基地和主体确定后,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项目安排部署会,签订合作协议,明确责任义务,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4.项目对实施基地和主体给予一定的物化补助和农技推广服务,实施基地和主体服从项目要求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展示、观摩交流、技术指导等一系列活动,并做好文字影像资料收集工作。

四、申报材料

(一)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1.填写《周至县2025年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附件1);

2.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说明材料;

3.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4.相关技术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资质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5.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案。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1.填写《周至县2025年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表》(附件2);

2.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3.相关技术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资质证明材料;

4.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案。

五、申报时间、地点

1.申报时间: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地点:周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业务科(周至县二曲街道农商西街10号)

联系人:张蓓  18220803250

周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5年11月10日

附件1:周至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doc

附件2:周至县2025年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