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新忠医院:
你单位报送的《周至新忠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建设项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结合市环科院评估意见(市评估函〔2023〕8号),经我局对该《报告表》进行审查和集体审议后,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周至县终南镇东关村,占地面积约425平方米,开设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急诊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不设传染科,无传染病房,设置床位数20张。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和法定规划,在全面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行。
二、在项目营运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废水经过油水分离器处理,与生活污水、医疗废水、洗衣废水一起经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化粪池+混凝沉淀池+二氧化氯法消毒)处理后排至周至县终南镇污水处理厂。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装置封闭运行,周边绿化并且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屋顶排放;煎药房加强通风换气,煎药废气无组织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三)强化声环境保护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和4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按时清运;废油脂采用专用容器盛放,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中药渣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按时清运;未被污染的废弃输液瓶(袋)收集后外售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医疗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西安卫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掏处置。
(五)强化土壤、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使项目对土壤、地下水的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三、该项目在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一)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周至大队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
(三)项目建成后,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及时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在环保竣工验收通过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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