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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周至县生态环境局关于西安海宏包装有限责任公司纸制品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西安海宏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西安海宏包装有限责任公司纸制品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建设项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结合市环科院评估意见(市评估函〔2022〕151号),经我局对该《报告表》进行审查和集体审议后,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尚村镇海宏路1号,扩建一条纸管、纸护角生产线,年产纸管、纸护角1200吨。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

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和法定规划,在全面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行。

二、在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施工期不涉及土建,主要为设备安装,对环境影响小。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扩建项目不新增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

(三)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制胶粉尘集气罩收集后经过双桶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四)强化声环境保护措施。通过基础减振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要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要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纸制品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外售给回收单位;制胶收尘灰回用于生产;废机油专用容器收集与废含油抹布、手套暂存危废暂存柜,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强化土壤、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使项目对土壤、地下水的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三、该项目在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运营期间需要严格遵守当地重污染天气期间的应急减排和管控措施。

(一)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周至大队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

(三)项目建成后,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及时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在环保竣工验收通过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