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利民中医医院:
你单位报送的《周至利民中医医院住院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建设项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结合专家函审意见,经我局对该《报告表》进行审查和集体审议后,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周至县终南镇东关村,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住院楼(南楼)1座(地上5层),配套建设其他辅助设施,共设床位166张,项目主要设置康复训练区和病房,不接收传染病病人。项目总投资200万,其中环保投资60万。
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和法定规划,在全面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行。
二、在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做好扬尘、噪声等污染防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扰民。对施工废水、固体废物等规范处置,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所提的各项要求进行治理。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医疗废水、办公废水一并排入项目内化粪池+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消毒池)处理后经罐车拉运至终南镇污水处理厂,要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规定的预处理标准。
(三)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装置封闭运行,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周边大气污染物要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废气排放要求。煎药废气采取房间换气系统排出。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要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要求。
(四)强化声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噪声设备为水泵、备用发电机等,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消声装置、空调主机隔声等措施。北厂界噪声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其余厂界噪声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要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医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消毒后脱水,暂存于污泥池内,定期清掏,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输液瓶(袋)分类收集,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利用。
(六)强化土壤、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使项目对土壤、地下水的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三、该项目在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一)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周至大队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
(三)项目建成后,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及时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在环保竣工验收通过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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