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政办发〔2020〕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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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二曲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周至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0日
周至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周至县境内群山林立,溪河众多,山洪灾害发生频繁。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山洪灾害,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条例及规定;
1.2.2 经周至县人民政府批准的《2020年周至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1.2.3 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1.3 编制原则
1.3.1 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1.3.2 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
1.3.3 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1.3.4 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4 适用范围
适用于周至县区域内由于高强度暴雨或连续降雨等引发山洪、泥石流等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理。
2 基本情况
2.1 自然地理情况
2.1.1 水系分布
周至县主要山峰有太白山、首阳山、老君殿等。主要河流有渭河、白马河、耿峪河、大曲河、田峪河、黑河、赤峪河、马岔河、辛口河、沙河、阳化河、仰天河、泥峪河、清水河等。渭河属过境河,是黄河的一级支流,黑河是渭河的一级支流。境内有水库13座,小(1)型3座,小(2)型10座。属温带大陆性气候,年平均气温13.2。C,年降水量600--800mm,无霜期225d。地势西南高、东北低。
2.1.2 区域内气象水文条件及暴雨洪水特点
暴雨主要变化特点是:年内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季节性强,多发生在7~9月份,变化幅度的地区差别很大。区内河流为降雨补给型,平均年径流量10 亿m3,河水随降雨变化大,暴落暴涨,极易诱发山洪灾害。
2.1.3 地形地貌、地质构造、水土流失等情况
周至县地势西南高,东北低,跨越3个自然地貌单元。依次为渭河平原,黄土台塬和秦岭山地。
周至县原有水土流失面积806平方公里,截至目前已治理200平方公里,尚有606平方公里未治理。涉及沿山12个镇,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山石区,水土流失类型有水力侵蚀、重力侵蚀和风蚀,以水蚀为主。水蚀可分为面蚀和沟蚀,重力侵蚀有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几种类型。通过对水土流失形成的调查分析,造成我县土石山区水土流失的主要原因就是暴雨洪水。
2.2 社会情况
周至县属西安市辖县,位于西安市西南部,距西安78km。全县辖一个街办、19镇,264个行政村。面积2974km2(其中山区面积2290km2),人口69.3万人。
由于各地区的地理位置、自然环境、经济发展条件差异,形成各乡镇之间人口密度的差异很大,平原区及沿山15个镇及一个街办人口相对密集,山区4个镇人口极其稀少。
周至县受山洪威胁的区域内涉及14镇51个村,约0.58万人。
2.3 历史山洪灾害损失及成因
2.3.1 历史山洪灾害损失
据史料记载,1324年6月黑河流域大雨数日,黑河满溢成灾,冲毁马召、楼观、司竹民房良田无数。
1621年6月,全县普降暴雨,15条河流河水暴涨,墙倒房塌无数。
1679年8月全县境内大雨连绵,山洪暴发,毁田千余亩,官房民舍十损六七。
1952年全县山洪造成哑柏、集贤、终南等八区庄家受灾25万亩,倒塌房屋1687间,10.4万人受灾。
1957年7月,马召、楼观、司竹等16镇连降大雨,山洪暴发,黑河流量达1880 m3/s 。堤毁岸跨多处。1980年7月,全县大雨,各条河流洪水暴涨,黑河洪峰3040 m3/s,两岸堤防决口36处长2.7km,垮堤24处3.5km,水毁丁坝65座,水毁房屋4100间。21人淹死,粮食受灾6.5万亩,毁坏农田2万亩,经济损失0.5亿元。
2007年7月,陈河乡局地遭遇暴雨袭击,引发山洪冲毁民房3间,死亡2人。
2011年9月至10月中旬,全县普降大到暴雨,受灾人口38万人,受灾农作物44万亩,共计倒塌房屋2836户7762间,受损房屋5581户12100间,直接经济损失8.35亿元。
2019年8月上旬和9月中旬两次强降雨黑河上游产生较大洪水,厚畛子等镇交通、电力、信息中断,围困游客400余人,一名广西游客在洪水回落强行过河时遇难。
2.3.2 山洪灾害类型及易发区地质灾害点
周至县山洪灾害主要有溪河洪水、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常见类型。
溪河洪水:暴雨引起山区溪河洪水迅速上涨,是山洪一种最为常见的类型;滑坡:土体、岩块或斜坡上的物质在重力作用下沿滑动面发生整体滑动形成滑坡;泥石流:山区沟谷中暴雨汇集形成洪水,并挟带大量泥沙、石块形成泥石流;崩塌:较陡斜坡上的岩石、土体在重力作用下突然脱离山体崩落、滚动,堆积在坡脚(或沟谷)的地质现象。
周至县环山旅游路以南为山洪灾害主要易发区,路北次之。防治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60处,涉及9个镇11个责任主体29个行政村,252户、1062人、864间房。
2.3.3 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
(1)降雨是滑坡、泥石流形成的激发因素,同时又是山洪、泥石流、崩塌的水源条件。当强降水出现时,地表径流加大,强降雨对地表的猛烈冲击又将造成大量水土流失和增加地下水的流量、流速,使山体岩石重力、水压力增大,从而形成山洪、滑坡与泥石流、崩塌等灾害。
(2)特殊的地形地貌是山洪灾害发生的基础条件。周至县南部秦岭山区地形复杂,河谷为“v”型谷,地质环境条件差,断裂构造发育,岩石破碎,土体松散,易产生滑落面,从而发生以滑坡、泥石流、崩塌为主各种重力侵蚀。
(3)人为不合理利用土地,是导致泥石流产生的根本原因。上述自然条件中,陡峻的地形,强大的暴雨和大量松散物质的补给,是产生山洪灾害的主要条件,不合理的利用坡面,过度的滥采、滥挖也加快了山洪灾害的发展。
正因为上述山洪灾害成因,使其具有如下特点:
(1)季节性强,频率高。山洪灾害主要集中在汛期,特别是主汛期。我县全年90%以上的山洪都发生在6月~9月。
(2)区域性明显,易发性强。位于暴雨中心区的山区,暴雨时极易形成具有冲击力的地表径流,导致山洪暴发,形成山洪灾害。
(3)来势迅猛,成灾快。山区因山高坡陡,溪河密集,降雨迅速转化为溪河洪水径流,且汇流快、流速大,降雨后几个小时即成灾受损,防不胜防。
(4)破坏性强,危害严重。山洪灾害发生时往往伴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经常造成河流改道、公路中断、耕地冲淹、房倒人亡的悲剧发生。
2.4 山洪灾害防御现状及存在问题
2.4.1 非工程措施现状及存在问题
近几年来,在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县利用各种非工程措施,不断完善防御山洪灾害各项工作。主要措施:一是成立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及日常办事机构,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不断完善山洪预案要求有山洪任务的镇、村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加强防御的指导性;三是各相关单位汛期加强应急值守;四是加强预警监测,汛期在各镇落实预警员一名,沿山91个村各落实预警员2名,并给予村级预警人员以补助,并建立中心户长制。县气象、水务部门落实51个雨情监测点,为防御山洪灾害提供科学依据;五是对各预警员、中心户长进行山洪灾害知识培训,并在沿河、沿山张贴宣传有关山洪灾害防御及避险自救等措施的传单;六是山区镇村近年来加紧实施移民搬迁、防灾管理等工作。
存在问题:一是群众对暴雨及山洪灾害的认识不到位,避险自救能力差;二是山洪预警系统运行年久,维护资金不足,信息监测手段相对落后,预警预报监测网络不够完善。
2.4.2 工程措施现状及存在问题:
近年来,各相关镇、各相关部门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资金、争取项目,不断加强我县山洪灾害防御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在全县积极开展植树造林,对沿山流域进行了治理,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0km2,实施封禁、小水工程,减少水土流失和山体滑塌等灾害;二是不断修复加固堤防,对部分河道进行清淤整治,提高山区河道的行洪能力;三是对6座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尤其是西骆峪水库和仰天河水库通过除险加固,摘掉了“病险库”帽子,使全县防御山洪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存在问题:一是河道管理能力还比较薄弱,尤其是山区河道地处偏远,管理困难。夏秋季节游人沿河避暑纳凉,遇到山洪暴发或山体垮塌、落石,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二是山区河道大多为自然河道,防洪能力比较低;三是地质灾害防治力度小,需要相关单位进一步争取资金,加大治理力度。
3 危险区、避灾区的划分
3.1划分原则
危险区是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避灾区是危险区人员临时转移安置的避灾场所。
划分原则:1.对处于历史洪水线及各河道10年一遇洪水淹没线以下河谷、沟口、河滩、易损堤段范围以及陡坡下、低洼处、不稳定山体、水库和尾矿库下游的村庄、居民点所在区域划入危险区。2.对处于历史最高洪水线以上,能避开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的临时避灾地点划入相对来说比较安全的区域。
3.2 “两区”的基本情况
根据我县山洪灾害的形成特点,在调查历史山洪灾害发生区域的基础上,结合分析未来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类型、程度及影响范围,我县共确定危险区域51处,涉及14个镇51个行政村,0.58万人。山洪灾害危险区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
4 组织指挥体系
4.1 组织机构
4.1.1 县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
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合为一套班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并组建监测组、信息组、业务组、调度组、保障组5个工作组开展相应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务局副局长杨开信同志兼任,值班电话为87151527。指挥部组成人员按照2020年周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及分工文件执行。
4.1.2镇防汛指挥机构
有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的14个镇应成立防汛指挥机构,由镇长任指挥,副镇长任副指挥,相关站所负责人任成员。防汛指挥机构下设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5个工作小组和1个应急抢险队(每队不少于20人)。镇内有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的行政村成立以村主任为负责人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同时,各村成立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1个应急抢险队(每队不少于20人);每个村要落实降雨和水位、工程险情、泥石流、滑坡监测人员,确定2名信号发送员,并造花名册报送到镇、县防汛办和县水务局备案。落实各镇、村组指挥机构及各责任人工作职责(详见各镇山洪预案)。
4.2 职责和分工
4.2.1 行政首长职责
山洪防御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其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制订本地区山洪防御的规章、政策和制度。组织做好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防御山洪的意识。
(2)根据流域总体规划,动员本行政区域内的力量,广泛筹集资金,加快本辖区防洪工程建设,不断提高抗御山洪灾害的能力;负责督促本地区重大清障项目的完成。
(3)负责组建本辖区常设山洪防御办事机构,协调解决防御山洪经费和物资等问题,确保山洪防御工作顺利开展。
(4)组织有关部门制订本辖区防御山洪灾害各项预案,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
(5)根据本地汛情,及时做出山洪防御工作部署,组织指挥当地群众参加抗洪抢险,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防洪调度命令。
(6)洪水灾害发生后,要立即组织各方面力量迅速开展救灾工作,安排好群众生活,尽快恢复生产,保持社会稳定。
(7)各级行政首长对本辖区的山洪防御工作必须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安全度汛,防止发生重大灾害。
4.2.2 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山洪防御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防汛指挥部的指示、命令,统一指挥本辖区内的山洪防御工作。
(2)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的方针,部署年度山洪防御工作任务。明确各部门的防洪职责,落实防洪任务。协调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的工作配合,检查督促有关镇及部门做好山洪防御准备工作的思想、组织、物资、技术“四落实”工作。
(3)遇大暴雨、大洪水等较大灾害时,及时掌握情况,研究对策,指挥协调防御山洪抢险工作,努力减少灾害损失。灾后要组织各方面力量迅速开展生产自救,修复水毁工程。
(4)督促和帮助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流域规划、流域洪水防御预案,按照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制订本辖区的洪水防御预案。
(5)按水利工程的分级管理原则,组织落实每项工程的防汛负责人和技术责任人。
(6)建立健全山洪防御指挥部日常办事机构,落实组成人员,配备专职人员和必要的设施,解决日常经费,常年开展工作。
(7)建设和完善山洪防御指挥自动化系统,不断提高决策指挥水平,逐步实现山洪防御工作的规范化、现代化。
4.2.3 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水防办,具体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山洪防御工作的法规、方针、政策,执行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和上级防汛指挥部的调度指令。
(2)掌握汛情、灾情,必要时发布暴雨、洪水预报、警报和汛情公报,编写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报告。
(3)负责协调、检查、督促辖区内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4)组织制订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检查、督促抗洪和救灾措施的落实工作。
(5)协助组建山洪灾害抢险队伍,组建山洪灾害防御信息系统;督促、检查和落实山洪灾害防御物资的储备。
(6)组织山洪防御准备工作检查,督促、检查、落实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措施。
(7)组织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宣传,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水毁工程修复和清障工作。
(8)完成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2.4县山洪灾害防御应急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监测组
县气象局牵头,县水务局、国土资源局等有关单位及14个有防御任务的镇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监测辖区雨量站、气象站等的雨量,水利工程、危险区及河流水位,泥石流沟、滑坡点的位移等信息。并对各观测点的设施加强管理,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2)信息组
县水务局牵头,县政府办、文化旅游局、气象局、国土资源局等有关单位及14个有防御任务镇的人员组成。
负责对上级防指、气象、水文等部门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掌握暴雨洪水预报、降雨、泥石流、滑坡、水利工程险情等信息,及时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依据,并实时通报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汛情、险情、灾情等信息。
(3)转移组:县防汛指挥部牵头,县人武部、公安局、应急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等有关单位及相关镇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预警通知,做好受威胁群众按预定的路线和地点转移的组织工作,负责转移任务的责任人要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4)调度组:县防汛指挥部牵头,县交通运输局、经贸局、应急局、住建局、农业局、秦岭生态保护局、民政局、水务局、电力局、电信局、供销联社等有关单位及各相关镇的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水利工程的调度运用,抢险人员的调配,调度并管理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等,负责善后补偿与处理等。
(5)保障组:县民政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卫生健康局、国土资源局及各相关镇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临时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的组织工作,负责被安置户原房屋搬迁建设及新房、宅基地用地审批手续的联系等工作。
(6)应急抢险组: 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公安局、电力局、电信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及各相关镇、村组等应急抢险队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各类险工险段的抢险救灾;负责抢险物资、设备的调用;负责山洪灾害人员、物资的转移、撤离工作;负责抢险救灾、维持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负责县委、县政府、县防汛指挥部和重要防汛部门的供电、通讯保障;及时组织修复水毁工程。
4.2.5县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遵循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组织有关单位实施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主要职责:
(1)县人武部
负责组织指挥预备役部队、民兵参加抗洪抢险和救灾。做好驻周部队参加抗洪抢险和救灾的协调工作;办理县防汛指挥部请求派出军队参加抢险救灾事宜;协调、落实重大防汛措施,协助组织有关保障工作。
(2)县水务局
承担县山洪灾害防御的预警预报工作,负责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重要河流和水工程的防洪调度,及时提供雨情、水情、灾情和水文预报;组织指导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
(3)县应急管理局
负责山洪灾害发生时的应急抢险工作。
(4)县发改委
负责山洪灾害的救灾粮食储备工作。
(5)县教育科技局
负责教育系统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检查学校校舍山洪灾害防御情况,制订安全措施,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负责指导洪涝灾区学校灾后重建、危房改造和恢复教学秩序。
(6)县经贸局
负责山洪灾害的防御、抢险物资的组织、储备、调拨和供应,协调供销、商贸系统的抗御山洪灾害工作。
(7)县住建局
负责城乡公用基础设施、城市房屋和建筑工地的防洪安全救灾工作;指导沿河和各镇农民建房中的防洪工作。
(8)县民政局
负责抢险人员及洪涝灾区救灾和灾民生活安置工作,储备救灾所需的救灾帐篷、床、被褥等必需的物资;组织、协调全县洪水灾害的救助和救济工作,负责救灾捐赠工作。
(9)县财政局
负责防洪资金管理,及时筹集和下达防汛专项资金,对专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10)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负责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测预报工作;协助相关镇政府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及时向县防汛指挥部提供山洪灾害易发地区分布情况。
(11)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交通系统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及时抢修水毁交通设施;组织运输车辆,优先保证运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物资及设备;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提供所需车辆等运输工具;提供交通系统洪水灾害损失情况。
(12)县农业局
负责农业系统山洪灾害防御和灾后救灾、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负责抗灾种子储备和应急调用安排。
(13)县文化旅游局
负责组织旅游景区的山洪灾害防御安全检查,制订安全措施,确保景区人员和游客的人身安全。
(14)县卫生健康局
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实施救灾防病治病,预防疾病流行。
(15)县秦岭保护局
负责做好林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和管理工作,协调防洪木材的供应、林业救灾和生态恢复等工作;向县防汛办提供林业系统洪水灾害损失情况。
(16)县气象局
负责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及时提供短期气象预报、中长期天气预报和有关实时气象信息,提供防御山洪有关气象资料,并参加防御山洪灾害会商。
(17)县电力局
负责山洪灾害抢险的电力供应;负责所属各变电所、电站的防洪工作;在汛期配合督促水库电站严格执行控制运行计划,服从县防汛指挥部调度;及时抢修水毁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向县防汛办提供电力系统洪水灾害损失情况。
(18)县供销联社
负责全县山洪灾害抢险物资供应工作。
(19)县融媒体中心
根据县防御山洪灾害指挥部和县气象局提供的汛情和气象资料,指导、协调、监督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汛情信息,编辑洪灾和抗洪录像,做好防洪工作的宣传报道。
(20)县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分别负责各自的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保障防洪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在紧急情况下,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保证防洪指挥联络畅通;县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向县防汛办提供各系统洪水灾害损失情况。
(21)县公安局
负责维持防御山洪灾害交通、抗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防洪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盗窃、抢劫防洪物资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犯罪行为,做好防洪的治安和保卫工作。
5 监测通信及预警
5.1 山洪灾害雨、水情临界值
5.1.1 参照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的降雨情况,根据各地的暴雨特性、地形地质条件等,确定我县南部山区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临界雨量值;
预警标准及降雨量划分表
警报等级 | 1小时内降雨 | 24小时内降雨 |
三级警报 | ≥20mm | ≥60mm |
二级警报 | ≥30mm | ≥100mm |
一级警报 | ≥50mm | ≥140mm |
5.1.2 根据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河流水位情况,分析确定本地区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河流水位值及变化情况;如黑河、田峪河、沙河等河流可将上游水情变化作为判断是否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的主要依据,具体河流水位预警,参照各河道防汛预案确定。
5.2 实时监测
5.2.1 预警员、中心户长及国土地质灾害点监测员汛期要适时监测报告辖区内降雨、水位、泥石流和滑坡等信息。
5.2.2 监测要求:各部门、各单位的监测员要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监测,以群测群防为主,专业监测为辅。
5.2.3 监测系统的设立:摸清监测系统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在现有监测站点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布设监测站,拟定监测方式以及信息采集传输方式等。
5.3 通信
5.3.1 根据现有的通信设施,我县目前选取以下几种通信方式:电视、电话、传真、Internet网络、防汛虚拟专网及视频会议系统、短信、微信、模拟调幅VHF超短波电台等。
5.3.2配合西安市建立了雨情水情监测预警系统,加强了山洪灾害监测、警报等的传输和信息反馈。
5.4 预警
5.4.1县气象、水务、自然资源规划局等部门做好气象预报、河流洪水预报、泥石流和滑坡预报。
5.4.2预警内容:降雨是否达到临界雨量值、可能出现大的暴雨等气象监测和预报信息;山洪水雨情监测和预报信息;可能发生泥石流或滑坡的监测和预报信息等。
5.4.3预警启用时机
(1)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将暴雨信息及时传达到各镇政府、河库管理单位、县防汛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及县防汛指挥部领导和县级包河库、包镇、包区域防汛工作的领导,提前做好防御工作。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将超过临界雨量值时,应发布暴雨预警信息;
(2)当县境内黑河、田峪河、沙河等河流上游水位急剧上涨,将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应立即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
(3)当可能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
(4)当水库发生溃决性重大险情时应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5.4.4 周至县防御山洪灾害预警程序
(1)在一般情况下,可参照县→镇→村→组→中心户长→户的次序进行预警(图1)。
图1 一般情况预警程序示意图
(2)如遇紧急情况(滑坡、水库溃坝等)村可直接报告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和镇防御指挥部,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图2)。
图2 紧急情况预警程序示意图
5.4.5 预警的发布
根据调查、监测、分析,按临界雨量、水位、山洪灾害征兆、水库溃坝征兆等,及时发布预警信号。
5.4.6预警方式
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利用手机短信、微信电话、传真、车辆等方式预警;各镇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设置预警信号(如语音电话、手机短信等)、报警信号(如手摇报警器等);按照发生山洪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各镇因地制宜地确定不同级别预警信号所对应的预警方式。
5.4.7 预警信息处理办法
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
(1)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在收到降雨信息后,按照预警标准的规定及预警发布办法及时处理。
三级预警: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气象部门降雨预报,24小时之内有可能有强降雨,降雨强度可能接近或达到临界雨强度,且降雨可能持续,预报将可能发生山洪灾害,此时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信息通知至各相关镇及县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相关镇及部门应当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进入防灾状态,相关部门加强值班,做好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跟踪预报、预测、预警服务工作,随时关注天气变化及河流水位、地质状况,并做好转移灾害威胁的群众、工作人员及财产的准备。
二级预警:根据降雨预报,24小时之内将有强降雨发生,降雨强度可能接近或达到二级降雨强度,且降雨可能持续,预报可能发生严重的山洪灾害,此时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信息通知至各相关镇及县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相关镇和部门应当启动紧急应急程序,进入紧急防灾状态,相关部门做好重大山洪灾害的跟踪预报、预测、预警服务工作,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及由强降雨诱发的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情,部署并落实防御措施;及时对受灾害威胁的人员及财产(可转移)进行撤离和转移;同时,县领导及县防汛指挥部成员应及时掌握乡村降雨及水情情况,必要时应深入到各责任区。
一级预警:根据降雨预报,24小时之内将有强降雨发生,降雨强度可能接近或达到一级预警雨强度,且降雨可能在较长时间内持续,24小时之内可能发生特别严重的山洪灾害,此时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及时将信息通知至各相关镇及县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相关镇及相关部门应当启动特别紧急应急程序,进入特别紧急防灾状态,相关部门要做好重大山洪灾害的监测、预报、预测、预警服务工作,及时启动抢险应急方案。保证受灾害威胁的人员及财产(可转移)在规定时间内迅速撤离,转移至安全场所避灾,并实施相应的救灾措施,同时,县领导及县防汛指挥部成员应深入到各责任区,指挥部署抗洪抢险工作。
(2)强降雨过程中如出现与镇、村通信中断后,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必须立即通知县主要领导及县防汛指挥部成员,并会同有关技术人员深入各有关镇、村,指挥群众进行抢险救灾工作;并想方设法恢复通信工作。
镇防汛办:
(1)在收到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的信息后,处理办法:
三级预警:将信息通知本镇防指全体成员和村防御工作组,镇防指正、副指挥上岗指挥;乡镇防指监测组、信息组投入工作,其他各应急组集结待命。
二级预警:将信息通知本镇防指全体成员和村防御工作组,镇防指指挥上岗指挥;镇防指加强值班,监测组、信息组密切掌握情况,其他各应急组进入村组,做好人员转移等一切准备工作。
一级预警:将信息通知到村、组、农户,按照预案,各责任人到岗到位,深入到各村组,做好群众转移安置,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2)与县信息中断后,处理办法:
根据当地的天气或降雨情况,各镇防指指挥负责召开会议,自行启动预案,及时通知村组,进行抢险救灾,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工作;并设法从相邻乡镇或村组与县防汛指挥部取得联系。
(3)与村组信息中断后,处理办法:
镇防指指挥召开会议,通知各责任人直接下到村组,组织指挥躲灾、避灾、救灾。
村防御工作组:
(1)在收到县、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信息后,处理办法:
三级预警:将信息及时通知至村主要干部。村防御工作组指导员、组长及各成员上岗指挥;预警员、中心户长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加强巡查和信息联系;其他各应急队人员进岗待命。
二级预警:将信息及时通知到所有村干部、各应急队和危险区内各农户,预警员和中心户长加大巡查密度和信息联系,做好人员转移等各项准备工作。
一级预警:将信息及时通知到所有村干部、各应急队和危险区内各农户;按照预案,各责任人到岗到位,各应急队投入抢险救灾,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2)与县、镇信息中断后,处理办法:
根据天气或降雨情况各村委会主任负责召开村会议,各村自动启动预案,及时通知到所有农户,进行抢险救灾,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工作;并想方设法与镇政府或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取得联系。
6 转移安置
6.1 转移安置
6.1.1 根据周至县危险区划分,确定周至县危险区有51个村约0.58万人,计划转移0.58万人,各镇发生山洪灾害,需要转移人员数量见镇山洪预案。
6.1.2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6.1.3转移安置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相关各镇汛前拟定好转移路线,汛期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线路。转移路线宜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根据拟定的转移安置路线绘制人员转移安置路线图,并填写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
6.1.4根据山洪灾害地点、程度,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民政部门及各乡镇、村组、单位要因地制宜地采取集中、分散和搭棚等安置方式。
6.2 转移安置纪律
转移工作采取县、镇、村、组、中心户长、户层层包干负责的办法实施,统一指挥、统一转移、安全第一。
对于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的转移安置必须采取专项措施,并派专人负责。
7 抢险救灾
7.1 抢险救灾准备
7.1.1 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通过镇将各主要河道的防洪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宣传到村组,并发放传单、张贴山洪避险自救知识,不断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增强防灾意识;
7.1.2 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确定抢险救灾预案,根据雨情、灾情,成立5个应急工作小组,主要包括人员组织、物资调拨、车辆调配和救护等;
7.1.3 各相关镇和部门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汛抢险物资,县财政部门拨付一定的经费,用于储备抢险救灾物资,主要包括救助装备准备、物资准备等。
7.2 抢险救灾
7.2.1一旦发生险情,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部门报告,同时组织指挥各级应急抢险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等。
7.2.2 如发生山洪灾害,对镇、村组及单位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
7.2.3 发生灾情,各级应急抢险队要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7.2.4 如有人畜伤亡,县卫生健康、农业等部门要迅速组织医务人员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妥善处置人畜遗体。
7.2.5 县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对紧急转移的人员做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对灾区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7.2.6 县水务、电力、交通运输、电信等部门做好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恢复抢险工作。
8 保障措施
8.1 汛前检查
汛前,县、镇对所辖区域河道、水库等水利设施、山洪易发区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及时处理,同时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等安排专人负责防守。
8.2宣传教育及演练
8.2.1 对本预案内的主要内容,县、镇、村组要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内每一位群众宣传到位。
8.2.2 各相关镇要组织群众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方案。并适时组织区域内人员开展实战演练。
8.3防汛纪律
汛期,在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中,各级干部必须严格执行以下纪律:
8.3.1汛期各级防汛办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8.3.2暴雨天气,各级防汛办和镇主要领导及包村干部未经批准,不得离岗外出。
8.3.3各镇要编制落实辖区小型水库、小河流防洪预案和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8.3.4严格执行汛期水库控制蓄水原则,一天一巡坝,大雨暴雨天气24小时巡坝制度。
8.3.5暴雨天气,山洪灾害危险区群众根据预报情况及时转移。
8.3.6有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的镇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水库防汛和山洪灾害避灾演练。
8.3.7山洪灾害防御常识宣传做到进村、入户、到人。
8.3.8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失职、渎职、脱岗离岗、不听指挥的,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8.4防汛值班制度
8.4.1汛期各级防汛办实行24小时值班。
8.4.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熟悉业务,及时处理日常事务。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汛情紧急时,主要领导要亲自值班。
8.4.3积极主动抓好情况搜集和整理,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全方位掌握情况。
8.4.4重要情况及时逐级报告,做到不延时、不误报、不漏报,并随时落实和登记处理结果。
8.4.5凡国家防总、省、市、县领导的指示及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各级防办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上报和下达,不得推诿和拖延。
8.4.6按要求认真完成好各项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8.5落实责任制
8.5.1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
汛前,县防汛指挥部组织召开由各镇领导、水利员及成员部门负责人等参加的防汛动员大会,传达落实省、市防指有关会议精神,再次部署全县防汛工作。县政府与各镇及相关部门、重点建设单位签订防汛目标责任书。
8.5.2“三包、七落实”岗位责任制
(1)“三包”:县级领导包镇、包重点河库、包区域,镇级干部包村组,村组干部包户。
县领导包镇、包重点河库、包区域。汛前,明确县领导负责所包镇、重点河库、区域的防汛工作;当出现险情时,包抓领导赶赴现场指挥。
镇干部包村组。汛前,各镇落实一名干部具体负责辖区各村组的防汛工作。
村组干部包户。每个村组落实防汛责任人及预警人员,负责村民防汛预警、避险等工作。
(2)各相关镇要做到“七落实”:落实避险信号、转移路线、避险地点、避雨棚(场所)、抢险队伍、提前转移人员、预警人员。
附件:1.周至县山洪灾害基本情况汇总表
      2.周至县山洪灾害危险区基本情况表
      3.周至县山洪危险区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
      4.周至县建国以来山洪灾害损失情况
附件1
周至县山洪灾害基本情况汇总表
序号 | 县名 | 面积 (km2) | 人口 (万人) | 防治区面积 (km2) | 防治区小流域个数 | 防治区人口 (万人) | 防治区乡镇(个) | 防治区村、自然村(个) | 威胁区内重要基础设施或企业 | 防治区年平均降雨量(mm) | 防治区历史最大降雨量或强度(mm) | 防治区山洪灾害发生次数及累计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 | ||||
总人口 | 受山洪灾害威胁人口 | 总数 | 受山洪灾害威胁乡镇个数 | 总数 | 受山洪灾害威胁村个数 | |||||||||||
1 | 周至 | 2974 | 69.3 | 2290 | 20 | 5.47 | 0.58 | 14 | 14 | 57 | 51 | 14个镇、108国道、楼观台景区、金盆水库、西骆峪水库 | 880 | 97mm/1小时 | 建国以来,发生4 次,直接死亡人数38人,直接经济损失2.5亿元 |
附件2
周至县山洪灾害危险区基本情况
序号 | 危险区地点 | 危险区内 | 防治区人口 (人) | 备注 | |
人口(人) | 房屋(间) | ||||
周至县 | 5804 | 2455 | 54719 | ||
一 | 集贤镇 | 1201 | 400 | 321 | |
六合社区 | 1180 | 365 | 300 | ||
1 | 大曲村 | 21 | 35 | 21 | |
二 | 竹峪镇 | 341 | 147 | 6385 | |
2 | 张龙村 | 42 | 25 | 890 | |
3 | 民主村 | 53 | 24 | 1013 | |
4 | 丹阳村 | 150 | 66 | 1700 | |
5 | 西峪村 | 44 | 18 | 1930 | |
6 | 柴黄村 | 52 | 14 | 852 | |
三 | 九峰镇 | 1471 | 574 | 6650 | |
7 | 联新村 | 750 | 280 | 1438 | |
8 | 余家村 | 640 | 256 | 1608 | |
9 | 虎峰村 | 81 | 38 | 3604 | |
四 | 陈河镇 | 512 | 265 | 4055 | |
10 | 三星村 | 39 | 15 | 539 | |
11 | 三合村 | 35 | 21 | 498 | |
12 | 窑领村 | 26 | 13 | 436 | |
13 | 黑虎村 | 177 | 90 | 356 | |
14 | 大湖村 | 59 | 27 | 339 | |
15 | 六合村 | 39 | 17 | 615 | |
16 | 孙六村 | 82 | 52 | 562 | |
17 | 金井村 | 55 | 30 | 710 | |
五 | 楼观镇 | 683 | 369 | 9643 | |
18 | 东楼村 | 80 | 70 | 2830 | |
19 | 周一村 | 279 | 170 | 1820 | |
20 | 就峪村 | 202 | 54 | 1906 | |
21 | 延生观村 | 82 | 60 | 1270 | |
22 | 西楼村 | 40 | 15 | 1817 | |
六 | 广济镇 | 42 | 23 | 834 | |
23 | 曹家滩 | 42 | 23 | 834 | |
七 | 王家河镇 | 239 | 62 | 4321 | |
24 | 东涧村 | 36 | 17 | 960 | |
25 | 王家河村 | 203 | 45 | 3361 | |
八 | 板房子镇 | 274 | 104 | 2987 | |
26 | 红旗村 | 75 | 28 | 526 | |
27 | 新红村 | 28 | 14 | 718 | |
28 | 清河村 | 32 | 13 | 434 | |
29 | 高潮村 | 54 | 15 | 430 | |
30 | 长坪村 | 55 | 22 | 355 | |
31 | 齐心村 | 30 | 12 | 524 | |
九 | 翠峰镇 | 37 | 18 | 1518 | |
32 | 丁家凹村 | 37 | 18 | 1518 | |
十 | 厚畛子镇 | 441 | 198 | 3810 | |
33 | 钓鱼台村 | 48 | 20 | 515 | |
34 | 厚畛子村 | 102 | 43 | 473 | |
35 | 姜家坪村 | 32 | 13 | 283 | |
36 | 花耳坪村 | 120 | 53 | 459 | |
37 | 同力村 | 40 | 12 | 536 | |
38 | 八一村 | 25 | 21 | 374 | |
39 | 殷家坪 | 31 | 17 | 544 | |
40 | 老县城村 | 43 | 19 | 626 | |
十一 | 青化镇 | 89 | 39 | 1952 | |
41 | 半个城 | 89 | 39 | 1952 | |
十二 | 四屯镇 | 107 | 63 | 3085 | |
42 | 侯家村 | 42 | 23 | 2095 | |
43 | 中二屯 | 65 | 40 | 990 | |
十三 | 骆峪镇 | 231 | 135 | 5390 | |
44 | 尚兴村 | 42 | 22 | 753 | |
45 | 红旗村 | 38 | 12 | 856 | |
46 | 黄家湾社区 | 27 | 11 | 394 | |
47 | 骆峪村 | 25 | 13 | 937 | |
48 | 韩家山村 | 62 | 55 | 680 | |
49 | 向阳村 | 37 | 22 | 1770 | |
十四 | 马召镇 | 136 | 58 | 3768 | |
50 | 辛口村 | 83 | 33 | 2220 | |
51 | 虎峪村 | 53 | 25 | 1548 | |
合计 | 51 | 5804 | 2455 | 54719 |
附件3:
周至县山洪危险区群众转移安置表
序号 | 所在镇 | 村数量 | 人口 | 转移路线 | 负责人 | 电话 |
1 | 集贤镇 | 7 | 3356 | 各村附近的公路、生产路 | 镇 长 | 85173327 |
2 | 竹峪镇 | 5 | 341 | 各村附近的公路、生产路 | 镇 长 | 85109188 |
3 | 九峰镇 | 4 | 1474 | 各村附近的公路、生产路 | 镇 长 | 85170399 |
4 | 陈河镇 | 8 | 457 | 各村附近的公路、生产路 | 镇 长 | 85102314 |
5 | 楼观镇 | 5 | 683 | 各村附近的公路、生产路 | 镇 长 | 85188051 |
6 | 广济镇 | 1 | 42 | 各村附近的公路、生产路 | 镇 长 | 85120011 |
7 | 板房子镇 | 6 | 274 | 各村附近的公路、生产路 | 镇 长 | 85102806 |
8 | 王家河镇 | 2 | 251 | 各村附近的公路、生产路 | 镇 长 | 87177233 |
9 | 厚畛子镇 | 8 | 441 | 各村附近的公路、生产路 | 镇 长 | 85102608 |
10 | 翠峰镇 | 1 | 37 | 各村附近的公路、生产路 | 镇 长 | 85100003 |
11 | 青化镇 | 2 | 119 | 各村附近的公路、生产路 | 镇 长 | 85157460 |
12 | 骆峪镇 | 6 | 194 | 各村附近的公路、生产路 | 镇 长 | 85126400 |
13 | 四屯镇 | 2 | 107 | 各村附近的公路、生产路 | 镇 长 | 85103155 |
14 | 马召镇 | 4 | 160 | 各村附近的公路、生产路 | 镇 长 | 85195307 |
附件4:
周至县建国以来山洪灾害损失情况
时间 | 灾害损失情况 | 备 注 |
1957年 7月 | 1957年7月,马召、楼观、司竹等16个镇连降大雨、山洪暴发,黑河洪峰流为1880 m3/s,堤毁岸垮。 | |
1980年 7月 | 1980年7月,全县大雨连绵.各条河流洪水暴涨,黑河洪峰流量3040 m3/s,两岸堤防决口36处,累计长2.7km,垮堤24处,累计长3.5km.水毁丁坝65座,水毁房屋4100余间。21人淹死.受灾物6万亩,毁坏农田2万亩,造成损失5000万元。 | |
2007年 7月 | 2007年7月,陈河镇局地遭遇暴雨袭击,引发山洪冲毁民房3间,死亡2人 | |
2011年9月至10月中旬 | 2011年9月至10月中旬全县普降大到暴雨,受灾人口38万人,受灾农作物44万亩,共计倒塌房屋2836户7762间,受损房屋5581户12100间,直接经济损失8.35亿元。 | |
2019年8月上旬和9月中旬 | 2019年8月上旬和9月中旬两次强降雨黑河上游产生较大洪水,厚畛子等镇交通、电力、信息中断,围困游客400余人,一名广西游客在洪水回落强行过河时遇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