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周至县板房子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板房子镇人民政府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于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提供。本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的范围。镇政府各部门根据其职责,负责主动公开以下信息:
1.政府领导成员及分工;
2.机构设置及职能;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4.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5.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6.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7.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8.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9.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10.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11.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3.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14.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1.“周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报刊、广播、电视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政府信息,也可前往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的政府信息查询点获取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本级政府机关公开信息的时限为自信息形成或者产生之日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时限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一)公开的范围。
除本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二)受理机构:本机关受理机构为周至县板房子镇人
民政府。
办公地址:周至县板房子镇高潮村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29-85102806
邮政编码:710409
三、工作机构
板房子镇党政办公室为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