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级卫生单位、卫生镇、卫生村考核标准和程序,经县爱卫办考核验收,拟提请县爱卫会研究命名周至县新区小学等11个单位为县级卫生单位,集贤镇等3个镇为县级卫生镇、马召镇安富园社区等8个村为县级卫生村。
为保证卫生创建工作质量,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县爱卫办对拟命名的上述单位、镇、村进行公示(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建议请以信函或邮件形式向县爱卫办反映,反映情况要求真实准确。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日—11月10日
电话:029-87115005
邮箱:zzawb005@126.com
邮寄地址:周至县农商东街27号,周至县卫生健康局,邮编:710400
周至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2日
按照《周至县爱卫办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级卫生镇、卫生村、卫生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周爱卫办发[2023]12号)和《周至县爱卫办关于对2023年度申报县级卫生单位、卫生镇、卫生村进行考核验收的通知》文件要求,2023年10月17-20日,县爱卫办组织专人,对2023年度28个申报创建县级卫生单位、卫生镇和卫生村进行了考核验收,拟命名了22个县级卫生单位、卫生镇和卫生村。
一、创建意义
推动全县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不断提升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在爱国卫生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进健康周至建设。
二、主要内容
1.申报。全县各镇街、部门和单位申报遵循自愿的原则,按照卫生创建标准,积极开展卫生创建工作。卫生单位、卫生镇、卫生村创建工作实行逐级申报制。
2.评审。县爱卫办对创建单位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对于资料不齐全的单位、镇、村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资料。由县爱卫办组织专人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反馈意见等方式对申报创建的单位、镇、村进行现场考核验收。
3.公示。对达到县级卫生单位、卫生镇、卫生村标准的,由县爱卫办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进行公示。
4.命名。公示期满后,无争议的,由县爱卫会批准命名。
三、主要依据
1.陕西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国家卫生县卫生乡镇评审与监督管理办法》等2个办法3个标准的通知(陕爱卫发〔2022〕3号)
2.《周至县爱卫办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级卫生镇、卫生村、卫生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周爱卫办发〔2023〕12号)
3.《周至县爱卫办关于对2023年度申报县级卫生单位、卫生镇(村)进行考核验收的通知》
征集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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