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来源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第二批(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预算的通知》(陕财办教〔2022〕45号):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央补助资金17万元。
二、分配原则
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年人均3.82万元。你单位要按照国办发〔2008〕133号文件的有关要求,落实特岗教师绩效工资政策,及时拨付经费,实行统一发放,集中支付,确保特岗教师工资的正常发放。
三、分配情况
周财发〔2022〕452号: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补助资金17万元,分配至周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限为10天,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6月27日
五、监督电话及投诉地址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周至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29—87110974




陕公网安备 61012402000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