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来源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第二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奖补)预算的通知》(陕财办教〔2022〕45号):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中央奖补资金1071万元。
二、分配原则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的乡(镇)、村和教学点教师。平均补助标准每人每月400元、一年按12个月计算。
三、分配情况
周财发〔2022〕454号: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奖补资金1071万元,分配至周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限为10天,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6月27日
五、监督电话及投诉地址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周至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29—87110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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