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周至 专题专栏

周至县2022年城乡义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资金的公示

一、资金来源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陕财办教〔2022〕45号)文件精神: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233万元。

二、分配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为每生每年小学生1000元、初中生125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按照国家基础标准的50%核定。

三、分配情况

周财发〔2022〕453号: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233万元,分配至周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限为10天,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6月27日

五、监督电话及投诉地址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周至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29—87110974

此栏目已归档

归档时间:2025-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