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来源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市财函〔2022〕226号)文件精神:2022年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5908.03万元。
二、分配原则
1.农村低保:补助标准按照A档540元/人•月,B档460元/人•月,C档380元/人•月分档发放。
2.城市低保:凡持有我县户籍的城镇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740元,以及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人员,且家庭财产符合本市相关规定条件的,可以参照单人户纳入城市低保。按照740元/人.月补差发放。
3.农村特困供养: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1320元/人•月。
三、分配情况
周财发〔2022〕226号:2022年4月享受农村低保人数为7450户21161人,发放保障金1182.9542万元。
2022年4月享受城市低保人数为195户352人,发放保障金22.9642万元。
2022年4月享受特困供养人数为1231户1247人,发放保障金174.0615万元。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限为10天,具体为: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4月30日
五、监督电话及投诉地址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周至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29-87115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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