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来源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陕财办教〔2021〕202号)文件下达我县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奖补资金863万元。
二、分配原则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的乡(镇)、村和教学点教师。平均补助标准每人每月400元、一年按12个月计算。
三、分配情况
下达文号:周财发〔2022〕81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奖补资金863万元。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限为10天,具体为:2022年3月23日至2022年4月1日。
五、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周至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29-87110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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