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来源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陕财办教〔2021〕61号):2021年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资金50万元。
二、分配原则
2021年在校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分配情况
周财发〔2021〕35号:2021年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资金50万元,分配至周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限为10天,2021年7月13日至2021年7月23日
五、监督电话及投诉地址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周至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29-87110974
周至县财政局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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