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来源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预算的通知》(陕财办教〔2021〕41号):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央补助资金126万元。
二、分配原则
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年人均3.82万元。
三、分配情况
周财发〔2021〕470号: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补助资金126万元,分配至周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限为10天,2021年7月13日至2021年7月23日
五、监督电话及投诉地址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周至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29-87110974
周至县财政局
2021年7月13日




陕公网安备 61012402000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