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来源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农村学生营养营养膳食补助)预算的通知》(陕财办教〔2021〕41号):2021年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414万元(含高新31万元)。
二、分配原则
国家连片特困地区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每生每天4元,补助天数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核定的学生实际在校天数确定,所需资金由中省财政全额承担。
三、分配情况
周财发〔2021〕471号:2021年农村学生营养膳食补助383万元,分配至周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限为10天,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24日
五、监督电话及投诉地址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周至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29-87110974
周至县财政局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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