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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2021年城乡义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资金的公示

一、资金来源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陕财办教〔2021〕41号)文件精神: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67万元(含高新6万元)。

二、分配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为每生每年小学生1000元、初中生125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按照国家基础标准的50%核定。

三、分配情况

周财发〔2021〕467号: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61万元,分配至周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限为10天,2021年7月13日至2021年7月23日

五、监督电话及投诉地址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周至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29-87110974


周至县财政局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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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5-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