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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2020年中央直达优抚对象价格补贴资金下达情况的公示

一、资金来源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医疗救助资金的通知》(陕财办社〔2020〕117号)文件精神:下达2020年中央特殊直达优抚对象价格补贴资金128.30万元。周至县财政局下达文号周财发〔2020〕498号,下达金额128.30万元。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限为10天,具体为: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8日

三、监督电话及投诉地址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周至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29-87115837


附件:

周财发〔2020〕498号关于下达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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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5-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