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来源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疫情防控补助资金的通知》(市财函〔2020〕1131号)文件精神:下达2020年中央特殊直达疫情防控补助资金80万元。周至县财政局下达文号周财发〔2020〕541号,下达金额80万元。《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疫情防控补助资金的通知》(市财函〔2020〕1116号)文件精神:下达2020年中央特殊直达疫情防控补助资金186.49万元。周至县财政局下达文号周财发〔2020〕540号,下达金额186.49万元。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限为10天,具体为: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8日
三、监督电话及投诉地址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周至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29-87115837
附件:
周财发〔2020〕541号关于调整下达疫情防控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pdf
周财发〔2020〕654号关于下达2020年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中央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pdf




陕公网安备 61012402000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