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来源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农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陕财办社〔2020〕110号)文件精神:下达2020年中央特殊直达农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292万元。周至县财政局下达文号周财发〔2020〕485号,下达金额292万元。《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农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陕财办社〔2020〕115号)文件精神:下达2020年中央参照直达农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8924万元。周至县财政局下达文号周财发〔2020〕13号,下达金额8924万元。《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农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陕财办社〔2020〕143号)文件精神:下达2020年中央参照直达农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316万元。周至县财政局下达文号周财发〔2020〕679号,下达金额316万元。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农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陕财办社〔2020〕143号)文件精神:下达2020年中央正常直达农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361万元。周至县财政局下达文号周财发〔2020〕679号,下达金额361万元。
中央直达农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合计9893万元。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限10天,具体为: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8日
三、监督电话及投诉地址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周至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29-87115837
附件:
周财发〔2020〕13号关于下达2020年城乡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陕公网安备 61012402000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