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上午11时20分,接群众举报,楼观镇八一村委会附近有人非法储存销售甲醇燃料,接报后,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立即做出重要批示,要求执法大队依法进行查处。
中午12时整,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赶赴现场,立即联系楼观镇政府、楼观派出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发现,储存销售甲醇的“黑窝点”为一居民住房,现场不具备储存甲醇所必需的安全作业条件,相关人员也没有合法有效的资质证照。同时还发现10个约1立方米的大型塑料储罐,若干小型塑料桶以及电机和塑料软管等抽灌用具,甲醇存量约1吨。
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对剩余甲醇进行抽样保存,并联系专门的危化车辆对剩余甲醇进行转移暂存,对销售甲醇所使用的塑料桶以及抽灌用具予以扣押。
下一步,周至县应急管理局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危化品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关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危化品″打非治违″活动,从严规范危化品储存、经营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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